有关中国古代史的几个问题

2024-12-18 05: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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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1).从封国制的目的来看:根据有关史料记载,西汉统治者之所以要在承袭秦朝郡县制的基础上又实行封国制,究其目的主要有两个:一是认为秦朝之“郡太大”,不便管理,应“稍复开置”,因此“又立诸侯王国”;二是认为“汉初,海内新定,同姓寡少,惩戒亡秦孤立之败,於是剖裂疆土,立二等之爵,功臣侯者百余邑,尊王子弟大启九国。”由此可见,两个目的中,“惩戒亡秦孤立之败”才是西汉王朝实行封国制的真正目的所在:为了西汉政权的长治久安,并使刘氏政权世代相传,不要象秦那样因孤立经历二帝就短暂而亡。
(2).从封国制的范围来看:西汉政治制度大多沿袭秦朝,郡县制在汉朝得到推行,郡县设置数比秦王朝增多,据《前汉书》卷二八《地理志》记载,西汉高祖初年,全国共设置了太原郡、河东郡等八十三郡;封国数量为二十个。王国的数量虽然没有郡多,但辖区一般都比郡大,“夸州兼郡,连城数十,宫室百官,同制京师”;侯国的辖区相当于县。由于王国势力的扩大,加剧了对郡的兼并,郡的范围急剧减少。据《汉书<诸侯王表>》记载,到高祖晚年,“诸侯比境,周匝三垂,外接胡越。天子自有三河、东郡、颍川、南阳,自江陵以西至巴蜀,北自云中至陇西,与京师内史凡十五郡,公主、列侯颇食邑其中”。九个同姓王占据三十九郡,与异姓王长沙国在地域上连成一片,总封域占汉朝疆域一半以上。朝廷直接管辖为十五郡,比高祖初年更加缩小。从中可以看出西汉初年的封国所辖面积是比较大的,形成了头小尾大的局面。封国势力的恶性膨胀,已经严重威胁西汉王朝的统治。
(3).从封国制的形式和具体内容来看:西汉推行的封国制有两种形式,即王国和侯国,它们的级别是不同的。王国的最高统治者为“尊王子弟”,即汉高祖刘邦的子孙才能被封为王;侯国的最高统治者则为“重臣之亲”或“功臣”。从具体内容上看,西汉统治者所分封的王国,其最高统治者对下属没有再行分封的权力。封国官职多仿行中央,其重要官职(丞相、太傅等职)名义上必须由中央委派,以加强对王国的监控。但是,实际上各王国都在阳奉阴违、各行其事,力求摆脱中央的控制。侯国的地位相当于县,对其所受封邑仅有租税权,对其臣民没有统治权。相对于西周分封制而言,西汉的封国制具备了一些新内容(如所封王国没有兵权;对受封的土地享有所有权;官职的设置受中央限制等),但在实践的过程中它所表现出来的作用,其消极性是大于积极性的。相对于郡县制而言,它是一种完全不同的地方行政管理新模式。但实践证明这种新模式的探索是不成功的。
从封国制是否顺应社会进步潮流来看:秦汉时期,是我国封建社会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和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初步发展阶段。西汉王朝在借鉴秦亡的历史教训的基础上,为加强西汉中央对全国的管理,在地方实行郡县制和封国制(也称郡国并行制)。作为一种探索,封国制在客观上对后来的地方行政管理制度建设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但它在发展过程中出了严重的社会问题。刘邦分封同姓王,曾经一度起过“屏藩朝廷”的作用,但随着同姓王国势力的逐步扩大,与西汉中央政权的矛盾日益加深,走向了自己的反面,变为要推翻中央政权的地方割据势力,这种现状的出现,是违背刘邦初衷的。封国制从实践上看,它并没有顺应历史发展的潮流,也没有推进西汉王朝的社会进步,却为后来的“七国之乱”埋下了隐患。以后的封建王朝也认识到封国制存在的危害性,到隋朝最终取消了封国制。

3。一、 藩镇割据的形成原因 唐初比较注重国计民生。高祖、太宗在位期间,有鉴于农民起义的教训,实行了一些改善农民生产条件和生活境遇的措施。到唐玄宗开元年间,唐朝的社会经济空前繁荣。著名诗人杜甫也热情赞颂这一时期的景象说:“忆昔开元全盛日,小邑犹藏万家食;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仓廪俱丰实。”(《忆昔》)在社会经济繁荣的这种形势下,以唐玄宗为首的统治集团陶醉了:认为“承平日久”,不再重视立纲陈纪。 唐玄宗从此不再过问政事,只想安享逸乐,尤其是纳杨玉环为贵妃后,更是专以声色自娱。为了满足杨贵妃的奢欲,营建宫室,赏赐无度,耗费了大量的财物。史载唐玄宗“视金帛如粪壤,赏赐贵宠之家,无有限极。” 唐玄宗后期,相继掌握宰相实权的李林甫和杨国忠二人都是奸邪小人。李林甫忌贤妒能,他为了闭塞唐玄宗的视听,自专大权,召集谏官说:“今明主在,群臣将顺之不暇,乌用多言!诸君不见立仗马乎?食之品料,一鸣辄斥去,悔之何及!”杨国忠是杨贵妃的本家哥哥,除做宰相外,还兼领四十余职,整天发号施令,胡乱处理政事,因此,唐朝的政治更加昏暗。安史之乱后,唐中央政府权力下跌,政治更加残暴,统治者生活糜烂,官吏贪污成风,人民负担着繁重的徭役赋税,人民起义不断发生,中央政府难以维持对地方的有力统治,上层建筑摇摇欲坠。 经济上,公元七、八世纪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变化给我国封建社会带来了许多深刻的影响,并且使唐政府面临着日益加深的社会、经济、政治和军事危机。 首先,随着商品经济的日益发展,封建土地私有制显著地发展和加强了。开元、天宝以来,打破了封建以前的封建等级限制,皇室、贵族、官僚和富豪无视政府的均田法令,“比置庄田,恣行兼并”,均田令在八世纪中叶已完全失去了效力,地主土地私有制有了很大的发展。唐初的均田制关于土地买卖的规定是有限制的,中唐以后,土地买卖从有限制、不合法逐渐变为不受限制、合理合法,且受政府的保护。 土地买卖的发展,使土地所有权转移频繁,使得封建大土地所有制空前发展。皇室、贵族官吏凭借政治特权,以借荒、置牧、包佃的名义占夺民田。封建商人和一般地主则更多地用买卖方式无限制的兼并土地,他们“多置庄田广修宅,四邻买尽犹嫌窄”,占有的土地多不胜数。这样,土地迅速地向不同身份的地主手里集中,土地所有制的发展和所有权较频繁的转移,使得官僚贵族占有大部分土地的同时,庶族地主也在急剧地扩展土地。 唐朝的藩镇镇帅中,有蕃将,也有汉将。这里的“蕃将”与唐初不同,唐初的蕃将如何史那大奈、契芘何力等人都是归附的少数民族贵族。而安史之乱前后的蕃将则是少数民族中的寒微部民或贱民,如哥舒翰、安禄山、史思明、田承嗣、李宝臣等。“汉将”也是出生寒微的军人如郭子仪、李晟等。镇帅如此,其部将也是基本如此。至于藩镇幕僚,则多属庶族士人,如安禄山的谋士严庄、高尚等。同时,各地藩镇与富商大贾结下千丝万缕的关系。藩镇是庶族地主势力发展的表现,各藩镇节度使为了保持和巩固本镇大土地所有者或大庄主的利益是藩镇出现的主要的经济原因。可见,均田制的破坏使得长期以来把持政局的门阀大族阶层失去了它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庶族地主成了封建社会后期的主要力量。这为藩镇割据创造了有利的经济条件。 其次,在封建土地私有制发展的形势下,租佃制发展了,劳动者的人身依附关系逐渐趋向松弛。唐代庄田发展的过程,就是土地兼并的过程,“百姓土地,多者多被殷富之家、官吏吞并”,造成了“富者兼地数万亩,贫者无容足之居。”的局面。大批的均田农民成为流民,他们被迫向庄田主“赀其种食,赁其田庐,”而“有田之家坐食租税”。这种佃耕农民向庄主缴纳租赋,每亩少者五斗,多达一石。此外,他们还得为庄田主服各种杂役,进行无偿的劳动。但佃耕农民的超经济强制与均田制下的依附农民相比,显然有所削弱。此外,还有的农民佃耕于地主田庄,带有雇佣性质,是田庄中补充性的劳动人手。虽然这些人所得的报酬极为低微,但较之过去通过暴力、政治法律的强制手段,将农民固定于土地之上相比,人身依附关系显然趋向松弛,所以人民流离现象频繁,最终导致了府兵制的崩溃。 庄田经济的发展,使庶族地主的经济实力增强。大庄主拥有大量财富,并招收流亡的农民到其庄田内劳作,直接影响了唐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 隋末农民起义摧毁了世家豪族的势力。到了唐代“关东魏齐著姓”,“皆论替”。“燕赵右姓多是衣冠之绪”。

回答2:

1,汉初刘邦的支持率并不是很高,为了稳定统治阶层做了一些让步.

2,最早的科举制度在隋朝在唐朝得到发展,而且唐朝重军功,所以只要庶族的人够优秀就能身居高位.

3,其实当时的制度很完美,只是杨国忠阻止了外将入朝为相.组织了节度使轮换制度.使得很多节度使没有入朝的机会,并长时间的留在一个地方任职.

这是用很通俗的话来说的,其实很复杂.

回答3:

1.在汉朝初立时,有很多人认为,秦朝之所以覆亡是因为没有藩屏,所以才会有采取郡县制,还是分封制的争论,最终才会分封诸侯王。
2.当然,两晋时期世族逐渐兴起,到东晋时期达到顶峰,之后南北朝开始没落,世族大多只关心家族的利益,至于政权变更则很少过问,于是,世族开始丧失统治的能力,居官只检闲散秩多的官职,南朝只是为新政权撰写禅文等。此时庶族地主开始从政并掌握主脉,故,唐朝因之。
3.唐玄宗后期,任用杨国忠等(忘了是谁,叫李什么来着)为相,他们为了维持相权,不断劝柬玄宗任用不识汉文的少数民族将领为边疆节度史。唐后期战争较多,节度史权利渐长,后发生安史之乱,为了平叛,又封了许多节度史,结果使地方割据出现,犹如东汉后期一样。
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