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要女儿不要儿子!我可以一个都不给吗

2024-11-30 08:0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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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就需要看看女方到底有没有能力抚养?如果女方没有能力去抚养孩子,那可以一个都都不给,但是如果他要有能力的话,他想要女儿,你肯定要养儿子,法律上也是有这方面规定的,如果是两个孩子,应该是一个阜阳一个孩子,另外还要遵从孩子的意见,如果孩子都愿意跟他,那可不行,孩子愿意跟女方,那你还得遵从孩子的意见

回答2:

不可以。离婚时,夫妻双方应该平等分割共同财产和抚养权。如果女方提出不要儿子,而男方也愿意放弃抚养权,那么可以由女方单独抚养儿子,但男方也有探望儿子的权利。但如果女方不愿意抚养儿子,而男方也不愿意放弃抚养权,那么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总之,离婚时应该尊重孩子的权益和父母双方的意愿,通过和平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问题,避免给孩子带来伤害。

回答3:

首先要看你们的收入情况和陪伴时间,以及精神是否正常,有无犯罪史。
如果女方有资金能力抚养孩子,有足够陪伴时间,为人正常的话,她有权力争取孩子抚养权,至少一个。
这个还是要放开了想的,孩子不是你的私有财产,更是独立的个体。如果离婚后要分开,孩子已经有独立思考能力,请尊重他们的想法,即使两个孩子都想跟妈妈,也总比孩子恨你要好。
另一方面,即使与女方没有感情,也请从人道主义理解一下。你是孩子的亲爸爸,妈妈就不是孩子的亲妈妈吗?你爱孩子她也爱,为什么一定都要抢走呢?
一个都不给这话,有情可原,也确实自私

回答4:

离婚对子的直接抚养权,由男女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人民法院从有利于子女成长,结合各方的经济条件,抚养能力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