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再生水等免增值税政策被取消 企业有何反应

2025-01-04 09:5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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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78号文),自2015年7月1日起,征收增值税,后返还70%,即需要缴30%的增值税。这意味着污水处理、再生水等免增值税的政策被取消。政策出台后,引起了业内关注和讨论。

E20环境平台首席合伙人傅涛认为,长期以来,国家对污水处理行业比较重视。行业中大部分项目是减免税收的,但恰恰因为减免税收,污水处理行业的交易结构、收费体系中,都没有算入增值税以及所得税的环节。78号文的发布打破了产业发展的均衡。

“政策的初衷是支持产业发展,同时能让环保企业守法,但是对于一个已经多年享受到减税的产业来说,其实无形中加大了负担。”他说。

济邦咨询公司总经理张燎认为,新政策的出台多且快,但有些考虑欠周详。当然,如何平衡速度和质量本身也不容易。

E20环境平台高级合伙人薛涛表示, 78号文所影响的企业正在以PPP中所包含的BOT模式运行污水处理厂,这将冲击本身就落地不畅的PPP模式,因为其中并未要求地方政府对民营资本做出合理补偿。

薛涛还表示,污水处理行业本身竞争比较充分、利润低,现在又减去30%的利润,会产生很多不稳定因素。类似文件出台之前,应该要求地方政府及时调价。

从事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等领域服务多年的律师刘敬霞认为,78号文的出台加大了污水处理企业的负担。预计原来做BOT的污水处理厂会要求调价,将税收反映到成本中。

E20环境平台高级合伙人高宏坪认为,从现金流上来讲,很多环境项目公司和地方政府之间签的BOT、TOT协议大多是按月付和按季付,经常有政府拖欠不能及时支付的情况,导致运营企业现金流压力特别重。此次开征增值税,将进一步加剧项目公司的现金流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