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的伤情达重伤二级的,行为人就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要追究刑事和民事赔偿责任。
到了法院后,仍然可以在法院的主持下就民事赔偿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后,受害人出具的谅解书,可以成为法院从轻处罚的依据。
法律链接:《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八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七十九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没有这种说法,只有无罪释放和视情节轻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4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我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具体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这是我国刑法对犯罪分子适用缓刑的基本条件的规定。这表明,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缓刑只适用于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犯罪分子。
具体到该案,因为受害人达到了重伤,依法应判3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最终判处三年刑期,而且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该案适用缓刑的可能性还是不小的。
以上法律条款只规定了适用缓刑的可能性,至于具体是否适用缓刑,由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决定。有时即使处以一年有期徒刑,法院也并不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