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离婚俩年多了!男方一直拒付抚养费,还老是换号失踪。我想起诉强制执行,他的房子是移民房没有房产证

2024-11-30 00:3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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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首先,必须明确的说明一点,作为孩子的父亲具有抚养孩子的义务,这与双方是否离婚没有关系。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如果男方拒绝给付抚养费,女方可以进行起诉。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其次,如果女方申请强制执行,且无法获悉男方财产的证据的,可以向法院申请,由法院进行取证。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回答2:

你既然把孩子要过来了,即使你现在起诉了他,对一个不负责的男人说,现在解决了,以后啦

回答3:

房子应该保全不了,你说的这种情况去法律援助中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