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没有带户口簿可以离婚吗

男方没有带户口簿可以离婚吗
2024-11-30 06:52:06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因此,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时,没有户口本则无法办理。这时候可以通过两种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一是申请补办户口本;二是到户籍部门开具户籍证明。各地区略有差异,建议以当地派出所答复为准。若双方无法通过协议离婚结束婚姻关系,则可以诉讼离婚,法院以双方感情是否破裂作为是否判决离婚的标准,待法院离婚判决生效后,则双方夫妻关系终止,可以另行缔结婚姻。通过诉讼离婚无需户口本,但如离婚后一方需要办理户口迁出手续,仍然需要户口本,可以通过上述两种方法解决。

回答2: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的:当事人不能出具户口本的,可以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开具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后,再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民函[2004]76号)

  二、关于户口簿问题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回答3:

不可以,离婚必须要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和身份证。

回答4:

不可以

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