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房产证上写上双方的名字,就意味着双方各占该房子产权的一半。目前情况是该房子的首付男方出了20万,女方出了8万,后期付款是男女双方共同负担,如房产证上写上双方的名字,剥开感情来说,男方可能觉得对产权的占有有失公平,所以男方心里可能有小九九,这个可以理解。解决办法,首先女方要慎重考虑,这个男人及其家人到目前的所为你能否适应,这可是一辈子的事,不行,劝你早分手为好,不要把年龄整大了,人老珠黄了,或有了小孩了,想再分手,又是纠结万分,痛苦万分,那时悔之晚也。其次,若女方经慎重考虑后,认为能适应这个男人及家人,那么不在房产证上写女方的名字也可以,但房子是女方也出了钱的,所以,女方可要求去公证,公证内容:1、该房道付男、女双方各出资多少。2、该房后期房款男女双方共同负担,各自负担比例多少。3、来男、女双方对该房各占产权多少的比例。将此三点进行公证,将来万一发生婚姻变故,凭此证明也可要求享有自己所占房屋产权比例的收益。出的多就占的多,这样也公平些。公证时能加入第4点,即:将婚后夫妻双方的收入分配、经济生活支配方式(如AA制)进行协议并加公证,这样会更好,将来婚后谁挣的就是谁的,发生意外也好处理。
瞧你那点出息,你姐姐也是你父母亲生的,别老惦记着父母的房子,亲情才是第一!
你不应该这样想,那套房子本身是你父母的,不是说你是男的就应该理所当然的接受了这套房子,这对你以后继承房产是有影响,这房子有你父母的一半,他们有权给其他人
应该没有多大问题,顺便说一下,不要太在乎这些事情,你和你两个姐姐的亲情最重要。
你俩姐也是你妈妈生的,都有她们的关系,我相信你姐姐不会要你房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