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住房公积金摊还,必须去所贷款的银行取得申请表和还款记录之后,再准备好以下资料:
(1)公积金卡(或市民卡)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双方再同一户号下的户口薄)。
(4)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从封面至房价页、签名盖章页)。
(5)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6)H1申请表(银行给你)。
2、办理住房公积金摊还业务注意事项:
(1)园区只认黄色封面的公积金本,如果公积金本是绿色的封面,建议一定要带着市民卡;同时要绑定银行卡为提取账号。
(2)园区公积金中心只是业务中心,不能办理提取和摊还,提取和摊必须去各大银行网点!结束后一定要再回到所贷款银行处提交资料方可完成。
(3)如果你公积金是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即可带着上述资料前往干将路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摊还,但提取必须去所在的区域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扩展资料
1、一次性还款法:是指每年一次向受托行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一次性冲还贷款本金,并按照冲还贷后的剩余贷款本金和还款期限重新计算月还款额。一次性冲还贷后,每月的还款需要使用客户的自有资金,不使用公积金帐户里的钱。
2、逐月还款法:是指每月直接从委托人公积金账户中提取用于归还当月贷款本息的办法。提取的公积金金额不足时,委托人应及时补足其还款金额。这种方法不仅可以冲公积金的贷款本息,而且还可以冲商业性的贷款本息。
3、值得一提的是,如果客户选择一次性还款法的话就不能选择逐月还款法了,两者只能二选一。但是,如果今后想要改变冲还贷方式的话,客户只需到自己贷款银行办理变更冲还贷方式就可以了。
偿还贷款
1、借款人在借款期内每月以相等的月均还款额偿还银行贷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人可选择计算机自动扣划或到贷款银行联网储蓄所还款两种方式按月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借款合同的变更或终止
1、借款合同需要变更的,必须经贷款经办行、借款人及有关各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签订变更合同。
2、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财产继承人、监护人或受遗赠人继续履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的,应签订新的借款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3、借款人按合同规定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后,抵押物或质物返还抵押人或出质人,借款合同终止。
对冲还贷有几种方式
1、按月对冲还贷方式。在签订对冲协议后,该中心将以职工的还款日为对冲还贷日,并按对冲还贷协议中的对冲还贷顺序依次划扣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缴存账户内的余额用于冲抵其公积金贷款,对冲划款金额直接冲抵还款额,不再转入职工还款银行卡。
2、若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的公积金余额不足以对冲其月还款额时,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需在还款日前,将月还款差额存入借款人的还款银行账户内,确保正常还款。
3、提前部分还款对冲还贷方式。在签订对冲协议后,该中心将以职工的申请日为对冲还款日,当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的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不足以对冲其提前部分偿还的公积金贷款本息时,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须在提前部分对冲还贷申请日前,将还款差额存入借款人的还款余额账户内,确保对冲还贷金额充足。
4、提前全部结清对冲还贷方式。职工在签订对冲协议后,该中心将以职工的申请日为对冲还贷日,当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的公积金内账户余额不足对冲其提前全部偿还的公积金贷款本息时,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须在提前全部对冲还贷申请日前,将还贷差额存入借款人的还款账户内,确保对冲还贷金额充足。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积金冲还贷款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商业贷款
参考资料:人民网-公积金对冲还贷 三类情况不能办理
苏州办理公积金摊还,流程如下:
1、如果你是园区公积金,首次动用或提取你的公积金,你必须去所贷款的银行取得H1申请表和还款记录。
2、园区只认黄色封面的公积金本,如果公积金本是绿色的封面,建议一定要带着市民卡;同时要绑定银行卡为提取账号。
3、园区公积金中心只是业务中心,不能办理提取和摊还,提取和摊必须去各大银行网点!结束后一定要再回到所贷款银行处提交资料方可完成。
4、如果公积金是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即可带着上述资料前往干将路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摊还,但提取必须去所在的区域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二十五条 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贷款当月之前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
(二)自有资金支付购(建)房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三)能够落实贷款担保;
(四)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五)未发生或者已经全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六)根据需要规定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一)、(二)、(六)项的规定由公积金中心拟订,报公积金管委会批准后公布执行。
职工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参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和最长年限由公积金中心根据当地的住房价格、职工购买能力及住房公积金的资金状况等拟订,报公积金管委会批准后公布执行。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在向公积金中心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应当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出具审核批准书,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不准贷款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二十八条 受委托银行应当将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以转帐方式直接划入售房单位(房产中介机构)或者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承担方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第二十九条 借款人应当依照借款合同约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对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金或者一次性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不收取借款人的违约金。
住房公积金和商业性住房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在偿还住房贷款期间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当优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参考资料: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委托萃取人凭涉及证明材料到贷款银行办理签定《委托协议》申请。多人委托的,应该同时到场办理手续。
证明材料还包括:借款合约、职工与贷款银行签定的扣款还贷委托书及登录扣款还贷的银行存折(卡)、身份证、公积金卡。借款人以外家庭成员委托的,还不应获取户口簿、结婚证等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
还贷委托萃取期间,依据委托萃取人按月偿还债务贷款情况萃取住房公积金。公积金中心于每月18日、26日(时逢法定节假日延后)萃取住房公积金。
扩展资料:
如果是园区公积金,首次动用或提取公积金,必须去所贷款的银行取得H1申请表和还款记录之后,再准备好以下资料:
1.公积金卡(或市民卡)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双方再同一户号下的户口薄)
4.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从封面至房价页、签名盖章页)
5.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6.H1申请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冲还贷款
办理住房公积金摊还,必须去所贷款的银行取得H1申请表和还款记录之后,再准备好以下资料:
1.公积金卡(或市民卡)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双方再同一户号下的户口薄);
4.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从封面至房价页、签名盖章页);
5.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6.H1申请表(银行给你)。
办理住房公积金摊还业务注意事项:
1.园区只认黄色封面的公积金本,如果公积金本是绿色的封面,建议一定要带着市民卡;同时要绑定银行卡为提取账号;
2.园区公积金中心只是业务中心,不能办理提取和摊还,提取和摊必须去各大银行网点!结束后一定要再回到所贷款银行处提交资料方可完成!
3.如果你公积金是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即可带着上述资料前往干将路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摊还,但提取必须去所在的区域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