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那么在劳动仲裁期间可以不上班吗?可不可以不上班,是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区分的。第1、如果劳动仲裁的请求不涉及解除劳动关系,一般来讲是应该继续上班的,因为不涉及解除劳动关系的话,你依然是公司员工,需要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第2、如果劳动仲裁的请求中包括解除劳动关系,就不需要继续去上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员工需要取得证据,在存在证据证明单位未安排上班,是可以不用去上班的,但是单位需要按月支付员工期间的基本工资。员工在劳动仲裁期间,单位不安排员工上班,那么在劳动关系没有解除之前,员工需要按时到单位上班。
法律分析
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仲裁的目的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般上仲裁庭多半都不欢而散的多,还想在公司上班又要仲裁那就看公司怎么安排了。
如果当事人认为用人单位存在欠付工资的情况或者其他未尽的义务, 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纠纷,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写明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和仲裁请求以及所根据的事实、理由,并提供相应的个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据材料,这方面的依据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至于仲裁委是否最终支持当事人的请求,要看当事人的具体主张是否有充分的证据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