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走呗。用人单位也不是没遇过这种事。当然,负责的话,打个电话也不是难事。顺手为之嘛
根据你的情况,《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内,你需要提前3天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才可以。建议你向单位申请比较好一点。
真的不愿意干,直接走就行。我觉得还是和自己的主管说一下比较好,说不定主管看你有礼节,可能会给你换份工作。
礼貌点应该跟他们说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