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高手进!跪求玻璃车间管理制度及质量要求!!!

2024-12-25 20:42:20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呵呵 mm怎么要你弄这些啊。给你个检验要求,至于管理制度你说的哪一块是岗位职责还是企业规范。太长了发布过去,给你一部分

二、 原片切、磨、钻质量标准
1、原片切割标准
1.1 浮法玻璃应为正方形或长方形。其长度和宽度尺寸应符合表2规定。
表2 尺寸允许偏差 mm
厚度 尺寸允许偏差
尺寸<3000 尺寸3000-5000
4,5,6 +1,-1 +2, -2
8,10,12 +2,-2 +3,-3
15 +3,-3 +4,-4
19 +4,-4 +5,-5

1.2浮法玻璃的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规定,同一片玻璃厚度薄差,厚度2mm,3mm为0.2mm;
厚度为4mm,5mm,6mm,8mm,10mm为0.3mm。
表3 厚度允许 mm
厚度 允许偏差
4,5,6 +0.2,-0.2
8,10 +0.3,-0.3
12 +0.4,-0.4
15 +0.6,-0.6
19 +1.0,-1.0
大于19 + 1.2,-1.2
1.3浮法玻璃对角线差应不大于对角线平均长度的0.2%。
对角线小于1000mm的偏差在1mm以内;对角线大于或等于1000mm的偏差在2mm以内。
2、玻璃磨边标准
2.1浮法玻璃磨边余量应符合表4规定。
表4 磨边余量尺寸 mm
玻璃厚度 粗磨边余量 精磨边余量 备注
3,4 2 2
5,6,8,10 3 4
12 4 5
15 5 8
19 8 10
2.2 磨边质量
磨边形状及质量由供需双方商定。
2.2.1 精磨:抛光亮度基本均匀,允许存在轻微发白和磨纹,无崩边甭角和磨边不平现象。
2.2.2 机磨:边部倒棱良好,允许存在磨不到的亮斑,长度不超过总边长的1/10。
2.2.3 手工打磨:边部只进行倒棱处理,端面不作具体要求,如果客户有特别要求,由供需双方商定。

3、玻璃钻孔标准
3.1孔的要求应符合表5、表6规定。
表5 孔径尺寸要求 ㎜
玻璃厚度d 最小孔径
3-5 5
6-19 玻璃厚度d
表6 孔径及其允许片差 ㎜
公称孔径 允许偏差
4-50 +1.0,-1.0
51-100 +1.5,-1.5
>100 +1.5,-1.5
3.2孔位尺寸应符合表7的规定。
表7 孔位尺寸要求 ㎜
玻璃厚度d 孔距边 备 注
3-6 ≥1.5d d为玻璃厚度

8-19 ≥2d
3.3孔位尺寸偏差应符合表8的规定。
表8 孔位尺寸偏差 ㎜
孔位尺寸 允许偏差
≤1000 ±1.0
>1000 ±1.5± ±1.5
2.3.4 孔的内表面应连接光滑,孔边倒棱处理,倒角不允许有大于2㎜的爆边,上下钻孔
位偏差≤0.25㎜。
3.5非圆形孔、凹槽和开口的任何角均须倒工艺圆角,倒圆半径应等于或大于玻璃厚度,
倒圆处不允许有大于1㎜的爆边,内表面应连接光滑。
3.6尺寸检验。尺寸偏差由 最小刻度为1㎜的钢直尺或钢卷尺测量,厚度偏差用GB1216
所规定的千分尺测量玻璃每边中点,测量结果的算数平均值即为厚度值,并距玻璃板边
15㎜以内。

三、 钢化及半钢化玻璃质量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钢化及半钢化玻璃的要求、测试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和商用等各种建筑中要求有优良装饰性能、强度性能及安全性能的钢化、半钢化玻璃及其深加工而成的镀磨玻璃、夹层玻璃、中空玻璃等制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合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
GB 9962-1999 夹层玻璃
GB 11614 浮法玻璃
GB 15763.2-2005 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2部分:钢化玻璃
GB 17841-1999 幕墙用钢化玻璃与半钢玻璃化玻璃
3、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钢化玻璃
经热处理工艺之后的玻璃。其特点是在玻璃表面形成压应力层,机械强度和耐热冲击强度得到提高,并具有特殊碎片状态。
3.2半钢化玻璃
玻璃经热处理后其强度比普通玻璃高1~2倍,耐热冲击性能显著提高,一旦破碎,其碎片状态与普通玻璃类似。
4、分类
4.1按玻璃厚度分为:4㎜,5㎜,6㎜,8㎜,10㎜,12㎜,15㎜,19㎜共八类,其中15㎜及19㎜不适合做半钢化加工。
4.2按形状分类,分为平面和曲面钢化、半钢化。
5、要求
5.1 尺寸偏差
5.1.1矩形钢化、半钢化尺寸偏差应符合表9规定。
表9 矩形钢化、半钢玻璃尺寸偏差 ㎜
公称厚度 边长(L)允许偏差
L≤1000 1000≤2000 2000<L≤3000 L>3000
4,5,6 +1,-2 +1,-2 +2,-3 +4,-4
8,10,12 +2,-2 +2,-2 +3,-3 +4,-4
15,19 +3,-4 +4,-4 +4,-4 +5,-5
5.1.2矩形钢化、半钢化玻璃对角线偏差应符合表10的规定。
表10 矩形钢化、半钢化玻璃对角线偏差允许值 ㎜
公称厚度 对角线允许值
L≤2000 2000<L≤3000 L>3000
4,5,6 +3,-3 +4,-4 +5,-5
8,10,12 +4,-4 +5,-5 +6,-6
15,19 +4,-4 +6,-6 +7,-7
5.1.3其它形状的钢化、半钢化玻璃的尺寸及其偏差由供需双方商定。
5.1.4钢化、半钢化玻璃厚度偏差应符合表11的规定。
表11 厚度及其允许偏差 mm
公称厚度 偏差范围
4,5,6 +0.2,-0.2
8,10 +0.3,-0.3
12 +0.4,-0.4
15 +0.6,-0.6
19 +1.0,-1.0
注:对于表11中为作规定的公称厚度的玻璃,其厚度允许偏差可采用表11中与其邻近的较薄厚度的玻璃的规定,或由供需双方商定。
5.2 磨边质量
磨边形状及质量由供需双方商定。
5.2.1 精磨:抛光亮度基本均匀,允许存在轻微发白和磨纹,无崩边甭角和磨边不平现象。
5.2.2 机磨:边部倒棱良好,允许存在磨不到的亮斑,长度不超过总边长的1/10。
5.2.3 手工打磨:边部只进行倒棱处理,端面不作具体要求,如果客户有特别要求,由供需双方商定。
5.3 圆孔
5.3.1 概述
圆孔的边部加工质量由供需双方商定。
5.3.2 孔径
孔径一般不小于玻璃的公称厚度,孔径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2的规定。小于玻璃的公称厚度的孔的孔径允许偏差由供需双方商定。
表12 孔径及其允许偏差 ㎜
公称孔径(D) 允许偏差
4 ≤ D ≤ 50 +1.0,-1.0
50〈 D ≤ 100 +1.5,-1.5
D 〉100 由供需双方商定
5.3.3 孔的位置
5.3.3.1孔的边部距玻璃边部的距离a不应小于玻璃公称厚度的2倍。如图1所示。

图1孔的边部距离玻璃边部的距离示意图
5.3.3.2 两孔孔边之间的距离b不应小于玻璃公称厚度的2倍。如图2所示。

图2 两孔孔边之间的距离示意图
5.3.3.3 孔的边部距玻璃角部的距离c不应小于玻璃公称厚度d的6倍。如图3所示。
注:如果孔的边部距玻璃的距离小于35㎜,那么这个孔不应处在相对于角部对称的位置上。具体位置由供需双方商定。

图3 孔的边部距玻璃角部的距离示意图
5.3.3.4 圆心位置表示方法及其允许偏差
圆孔圆心的位置表达方法参照图4进行。如图4建立坐标系,用圆心的位置坐标(x,y)表达圆心的位置。圆孔圆心的位置x,y的允许偏差与玻璃的边长允许偏差相同(见表9)。

图4 圆心位置表示方法
5.4弯曲度
平面钢化、半钢化玻璃的弯曲度,弓形时应不超过0.3%,波形时应不超过0.15%。
曲面钢化、半钢化玻璃直边的弯曲度由供需双方商定。
5.5钢化、半钢化玻璃的基片外观质量
基片外观质量应符合GB11614汽车级的规定。经钢化、半钢化加工后的玻璃外观质量还应符合表13的要求。
表13 钢化、半钢化玻璃的外观质量 mm
缺陷名称 说 明 允 许 范 围
划伤 宽度在0.1mm以下的轻微划伤,每平方米面积内允许条数 长度≤100 mm时4条
宽度在0.1~1mm之间,每平方米面积内允许条数 长度≤100mm 时3条
擦伤 炉中硅棍造成的擦伤 存在小块擦伤,在3mm
左右和正常光线下看不见
包装材料造成的擦伤
点状缺陷 直径≤1mm,每平方米面积内允许个数 允许3个
直径≤1.5mm,每平方米面积内允许个数 允许2个
爆边 每片玻璃每米边长上允许有长度不超过10mm,自玻璃面
部向玻璃表面延伸深度不超过2mm,自板面向玻璃厚度延伸深伸深度不超过厚度1/3的爆边个数 1个
崩角裂纹 玻璃钢化后造成的明显缺陷 不允许
5.6抗冲击性
取6块钢化玻璃进行试验,试样破坏数不超过1块为合格,多于或等于3块为不合格。破坏数为2块时,再另取6块进行试验,试样必须全部不被破坏为合格。
半钢化玻璃不做抗冲击性能试验。
5.7 碎片状态
取4块钢化玻璃试样进行试验,每块试样在任何50mm×50mm区域内的最少碎片数比需满足表14的要求。且允许有少量长条形碎片,其长度不超过75㎜ 。
表14 最少允许碎片数
玻璃品种 公称厚度/㎜ 最少碎片数/片
平钢化玻璃 4~12 40
≥15 30
曲面钢化玻璃 ≥ 4 30
5.8 霰弹袋冲击性能
取4块平型钢化玻璃试样进行试验,应符合下列1)或2)中任意一条的规定。
1) 玻璃破碎时,每块试样的最大10块碎片质量的总和不得超过相当于试样65㎝²面积的质量,保留在框内的任何无贯穿裂纹的玻璃碎片的长度不能超过120㎜。
2)弹袋下落高度为120㎜时,试样不破坏。
5.9 表面应力
钢化玻璃的表面应力不应小于90MPa,半钢化玻璃的表面应力介于(24~69)Mpa之间。
以制品为试样,取3块试样进行试验,当全部符合规定为合格,2块试样不符合则为不合格,当2块试样符合时,再追加3块试样,如果3块全部符合则为合格。
5.10耐热冲击性能
钢化玻璃应耐200℃温差不破坏。
取4块试样进行试验,当4块试样全部符合规定时认为该项性能合格。当有2块以上不符合时,则认为不合格。当有1 块不符合时,重新追加1块试样,如果它符合规定,则认为该项性能合格。当有2 块不符合时,则重新追加4块试样,全部符合规定时则为合格。
6、实验方法
6.1 尺寸检验
用最小可度为1㎜的钢直尺或卷尺测量。
6.2 厚度检验
使用外径尺或此同等精度的器具,在距玻璃板边15㎜内的四边中点测量。测量结果的算术平均值即为厚度值。并以毫米(㎜)为单位修约到小数点后2 位。
6.3外观质量
以制品为试样,在正常自然光或散射光昭条件下距玻璃表面600㎜左右,用肉眼观测,表面质量应符合表13的规定。
6.4弯曲度测量
6.4.1弓形度测量:
将试样在室温下放置4h以上,试样垂直放于两个支撑垫块上,垫块分别位于玻璃下边边长的1/4处(见图5a)。用一直尺或绷直的细线水平紧贴制品的两边或对角线方向,并靠在玻璃的凹面上,且距边不小于25㎜,用塞尺或最小刻度为0.5㎜的钢直尺与直线间的最大距离,以弧高与弦长的百分比来表示弓形的弯曲度(见图5b)。

图5a

b
图5b
6.4.2波形的测量:
以平钢化玻璃制品为试样,试样垂直放,水平放置长度为300㎜的刀口尺距试样边缘25㎜处测量,用塞尺测量直线边与玻璃之间的间隙(㎜),以波谷至波峰的高度除以300㎜后的百分率表示(见图5b)。
6.5 抗冲击试验
按照GB 15763.2-2005进行。实验装置应符合GB 9962-1999 附录 A的规定,如图6所示。

图6 抗冲击试验装置
1-上框;2-下框;3-厚3mm的橡胶条;4-橡胶板(厚3mm,宽15mm,硬度A50);5-试样
6.6 碎片状态试验
6.6.1 以制品为试样。破碎试验时应保持碎片不飞散(或用木板将钢化玻璃围住,并用透明胶带纸或其他方式约束玻璃周边,防止碎片四溅),在试样的最长边中心线上距离周边20㎜左右的位置,用尖端曲率半径为0.2㎜±0.05㎜小锤或冲头进行冲击,使其破碎,如图7。
6.6.2 计数应在冲击后的10s内开始,并在冲击后的13min内结束。
6.6.3 碎片计数时,应除去冲击点半径80㎜以及距玻璃边缘或钻孔边缘25㎜范围内的部分。从破碎试样中选择碎片最大的部分,用50㎜×50㎜的计数框内的碎片数,每个碎片内不能有贯穿的裂纹存在,横跨计数框边缘的碎片按1/2个碎片计算。

图7碎片状态试验
6.7 霰弹袋试验
6.7.1 按照GB 15763.2-2005进行。实验装置应符合GB 9962-1999附录B的规定,如图8所示:

图8 霰弹袋冲击性能试验装置
1-以螺栓固定的底座;2-木制紧固框;3-自由悬挂时的最大距离13mm;4-试样的中心线; 5-下落高度;6-直径3mm左右的钢丝绳;7-固定壁;8-增强支架(可用任何方式支撑); 9-试样框(L=试样尺寸-10,B=试样尺寸-19);10-吊铁丝用的吊环螺母。
6.7.2试验步骤
用直径3mm的挠性钢丝绳把吊起,使冲击体横截面最大直径部分的外周距离式样表面小于13mm,距离试样的中心在50mm以内。
使冲击体最大直径的中心位置保持在300mm的下落高度,自由摆动落下,冲击试样中心点附近1次。若试样没有破坏,升高至750mm,在同一试样的中心点附近再冲击1次。
试样仍为破坏时,再升高至1200mm的高度,在同一试样的中心点附近再冲击1次。
下落高度为300mm ,750mm试样破坏时1200mm,在破坏后5 min 之内,从玻璃碎片中选出最大的10 块,称其重量。并测量保留在框内最长的无贯穿裂纹的玻璃碎片的长度。
6.8 表面应力测量
6.8.1 应力测量点按GB 17841-1999中规定的方法测定。
不规则形状的制品,其应力测量点有供需双方商定。
6.8.2 测量结果
测量结果为各测量点的测量值的算术平均值。
6.9 耐热冲击性能试验
将300㎜×300㎜ 的试样放入烘箱内,加热至200℃±℃(试片为钢化玻璃时加热到100℃±℃)。保温4h以上。取出后立即将试样垂直浸入0℃的冰水混合物中,应保证试样高度的1/3以上能浸入水中,5min后观察玻璃是否破坏。
玻璃表面和边部的鱼鳞状剥离不应视作破坏。
7、检验规则
7.1检验分类
7.1.1型式检验
检验项目为本标准所规定的全部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连续发生出厂检验结果严重不符合本标准。
b)国家质量监督部门的质量检查。
7.1.2 出厂检验
厚度及其偏差、尺寸及其偏差、弯曲度、外观质量。其它检验项目由供需双方商定。
7.2分批和抽样
产品尺寸偏差、弯曲度、外观质量按表15规定进行随机抽样。
对于产品所要求的其它技术性能,若用制品检验时,根据检验项目所要求的数量从该产品中随机抽取;若用试样进行检验时,应采取同一工艺条件下制备的试样。当该批产品批量大于1000块时,以每1000块为1批分批抽取试样,当检验项目为非破坏性实验时,可用它继续进行其它项目的检测。
判定规则
若不合格品数量等于或大于表15的不合格判定数,则认为该批产品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弯曲度不合格。
其它性能也应符合相应条款的规定,否则,认为该项不合格。
若上述各项中,有1项不合格,则认为该项不合格。
表15 抽样表
批量范围 样本大小 合格判定数 不合格判定数
2~8 2 1 2
9~15 3 1 2
16~25 5 1 2
26~50 8 2 3
51~90 13 3 4
91~150 20 5 6
151~280 32 7 8
281~500 50 10 11
501~1000 80 14 15
8、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标志与包装
8.1.1 包装标志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每个包装箱应标明“朝上、轻搬正放、小心破碎、防雨怕湿”等标志或字样。
8.1.2 玻璃的包装宜采用木箱或集装箱(架),包装箱(架)应便于装卸、运输。每箱(架)宜装同一厚度、尺寸的玻璃。玻璃与玻璃之间,玻璃与箱(架)之间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止玻璃的破损和玻璃表面的划伤。
8.2运输和贮存
运输和装卸过程中均需有防雨、防潮措施。运输时木箱长度应于车辆运动方向一致。钢化玻璃应放于通风干燥的仓库,不能与酸碱等物品同放。
运输和储存时,玻璃不得平放。

附 录 A
( 资料性附录 )
钢化玻璃或半钢化玻璃的相关说明

A.1 钢化玻璃或半钢化玻璃的应力斑
玻璃经过钢化或半钢化处理后,由于钢化或半钢化过程中加热或冷却的不均匀,在玻璃板面上会产生不同的应力分布。由光弹理论可以知道,玻璃中应力的存在会引起光线的双折射现象。光线的双折射现象通过偏振光可以观察。
把钢化玻璃或半钢化玻璃放在偏振光下,可以观察在玻璃板面上不同区域的颜色和明暗变化,这就是人们一般所说的钢化玻璃或半钢化玻璃的应力斑。
在日光中就存在着一定成分的偏振光,偏振光的强度受天气和阳光的入射角影响。
通过偏振光眼镜或以与玻璃的垂直方向成较大角度去观察钢化玻璃或半钢化玻璃,应力斑会更加明显。

A.2 钢化玻璃的自爆
由于玻璃中存在着微小的硫化镍结石,在热处理后一部分结石随着时间会发生晶态变化,体积增大,在玻璃内部引起微裂纹,从而可能导致钢化玻璃自爆。
常见的减少这种自爆的方法有三种:
使用含较少硫化镍结石的原片,即使用优质原片;
避免玻璃钢化应力过大;
3) 对钢化玻璃进行二次热处理通常称为引爆或均质处理。进行二次热处理时,一般分为3 个阶段:升温、保温和降温过程。升温阶段为玻璃的表面温度升至280℃的过程;保温阶段为所有玻璃的表面温度均达到290℃±10℃,且至少保持2h这一过程;降温阶段从玻璃完成保温阶段后开始降至75℃的过程;整个二次热处理过程应避免炉膛温度超过320℃,玻璃表面温度超过300℃,否则玻璃的钢化应力会由于过热而松弛,从而影响其安全性。

四、 夹层玻璃质量标准
1 、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普通夹层玻璃、镀膜夹层玻璃、彩釉夹层玻璃、钢化和半钢化夹层玻璃以及弯夹层玻璃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标志和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晶华集团新型玻璃所有夹层玻璃系列产品,但不包括防弹玻璃。
本标准覆盖:
GB 9962—1999 夹层玻璃
ASTM C 1172—96 Laminated Architectural Flat Glass
BS 6206—81 Impact performance requirement for flat safety glass for use of buildings
AS/NZS 2208—96 Safety giazing materials in buildings
JIS R 3205—98 Laminated glass

回答2:

车间的管理制度好定。到网上一搜一片。你之所以搜不到是因为你搜的是玻璃车间,而非泛泛的车间管理,其实,只要是车间管理就行,不必分玻璃车间还是机械车间。当然了,也是有一定差别的,你只需要多搜集一些,然后找出他们的共同点记录使用,然后看看他们的不同点,然后根据自己玻璃的生产特点自己编制(这方面你可以去找负责生产管理的人咨询),这个是网上查不到的。放心,不同点的方面只是占一小部分的。
至于质量要求,如果只是泛泛的,那还是网上有很多。如果是特指玻璃的,那就只有找你们公司的技术、质量、生产咨询制定了。一般情况下,质量要求都是技术部门制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