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社保,但是是分两个阶段的。
依据《关于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军人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在2014年10月之前,现役军人服役期间不用交社保,不参加社保但是享受社保的待遇,叫做视同缴费,也就是说不用真金白银的交社保钱,国家已经视同军人服役期间交过钱了。
在2014年10之后,随着军人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全体现役军人都参加了社保,但是在服役期间不建立社保账户,退役安置后在安置地社保部门建立社保账户,部队一次性结算军人从2014年10月起到退役时的养老保险和军人职业年金,由中央财政承担,转移到新建立的社保账户里。
简单说,就是2014年10月份以前,军人都不交钱,退役时算作交钱了。2014年10月之后,开始交社保,这钱不从工资里扣,而是中央财政给出,退役时一次性清算存到社保账户里。
2014年10月之后入伍的就没有视同缴费这个阶段了,直接从服役开始就参加社保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退役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是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六日颁布,为了保障军人退出现役后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维护军人权益,激励军人安心服役出台的有关政策。
中文名称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退役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颁布时间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颁布单位
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
批准机构
国务院、中央军委
简介
国务院办公厅 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退役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1999〕1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军区,各军兵种、各总部、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武警总部:
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现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退役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中 央 军 委 办 公 厅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目录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退役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一、为了保障军人退出现役后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维护军人权益,激励军人安心服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军队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国家实行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制度,设立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基金,对军人退出现役后的医疗费用给予补助。中国人民解放军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为军人建立退役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三、师职以下现役军官、局级和专业技术四级以下文职干部、士官、义务兵和具有军籍的学员依照本办法参加军人退役医疗保险。
四、各级后勤(联勤)机关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建立和基金的筹集、管理、支付。
五、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军人退役后的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六、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基金由国家财政拨款和军人缴纳的退役医疗保险费组成。
七、师职以下现役军官、局级和专业技术四级以下文职干部和士官,每人每月按照本人工资收入1%的数额缴纳退役医疗保险费。国家按照军人缴纳的退役医疗保险费的同等数额,给予军人退役医疗补助。
八、军人缴纳的退役医疗保险费和国家给予的军人退役医疗补助,由其所在单位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逐月计入本人的退役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九、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资金的利息每年计算一次,计入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资金的利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退役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军人医保一般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退役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退役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是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六日颁布,为了保障军人退出现役后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维护军人权益,激励军人安心服役出台的有关政策。
中文名称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退役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颁布时间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颁布单位
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
批准机构
国务院、中央军委
简介
国务院办公厅 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退役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1999〕1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军区,各军兵种、各总部、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武警总部:
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现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退役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中 央 军 委 办 公 厅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目录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退役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一、为了保障军人退出现役后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维护军人权益,激励军人安心服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军队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国家实行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制度,设立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基金,对军人退出现役后的医疗费用给予补助。中国人民解放军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为军人建立退役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三、师职以下现役军官、局级和专业技术四级以下文职干部、士官、义务兵和具有军籍的学员依照本办法参加军人退役医疗保险。
四、各级后勤(联勤)机关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建立和基金的筹集、管理、支付。
五、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军人退役后的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六、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基金由国家财政拨款和军人缴纳的退役医疗保险费组成。
七、师职以下现役军官、局级和专业技术四级以下文职干部和士官,每人每月按照本人工资收入1%的数额缴纳退役医疗保险费。国家按照军人缴纳的退役医疗保险费的同等数额,给予军人退役医疗补助。
八、军人缴纳的退役医疗保险费和国家给予的军人退役医疗补助,由其所在单位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逐月计入本人的退役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九、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资金的利息每年计算一次,计入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资金的利率,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相应利率确定。
十、军官、文职干部晋升为军职或者享受军职待遇的,不再缴纳退役医疗保险费,个人缴纳的退役医疗保险费连同利息一并退还本人。
缴纳退役医疗保险费后致残的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退还个人缴纳的退役医疗保险费及利息。
十一、师职以下现役军官、局级和专业技术四级以下文职干部、士官退出现役时,其退役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资金和利息,由本人所在单位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结清。
十二、义务兵、供给制学员不缴纳退役医疗保险费,服役期间不建立退役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义务兵退出现役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收入的1.6%乘以服役年数的计算公式计付军人退役医疗保险金。十三、[1]军人退出现役后,按照国家规定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由军人所在单位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将军人退役医疗保险金发给本人;按照国家规定应当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由军人所在单位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将军人退役医疗保险金转入军人安置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办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会同劳动保障部等有关部门制定。
十四、从地方直接招收的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入伍时由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其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结余部分转入接收单位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计入本人的退役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并逐级上交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
十五、军人牺牲或者病故的,其退役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资金可以依法继承。
十六、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基金实行集中统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挤占挪用。
十七、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基金的存储、划拨、运营、预决算管理和会计核算,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基金利息等收益全部纳入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基金。
十八、中国人民解放军各级审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对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和管理进行审计监督。
十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并依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一) 出具假证明,伪造公文、证件骗取军人退役医疗保险金的;
(二) 不按照规定转移和接收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资金的;
(三) 贪污挪用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基金的;
(四) 虚报冒领、不按照规定计发军人退役医疗保险金的;
(五) 其他违反本办法,妨害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工作的。
二十、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人员和退出现役的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有关规定执行。
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士官的医疗待遇政策,由军队有关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二十一、本办法适用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二十二、本办法由劳动保障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负责解释。
二十三、本办法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现役军人当然有医保了,现役军人生病之后是要到定点的部队医院就诊的,然后在医保范围内是免费医疗的,所以基本上不存在报销的问题。
医保就医管理:如单位足额交费,个人只需交纳部分住院预付金,即可办理住院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要符合医疗保险三大目录库的范围;
现役军人国家购买了医疗保险吗,是强制性的,不需要本人购买。
1. 现役军人当然有医保了,现役军人生病之后是要到定点的部队医院就诊的,然后在医保范围内是免费医疗的,所以基本上不存在报销的问题。
2. 医保报销比例: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支付比例分三个档,以三级医院为例,起伏标准:3万元,在职85%,退休91%,3万-4万在职90%,退休94%,4万以上,在职95%,退休97%。普通住院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精神病住院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起伏标准减半。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支付最高7万元。住院大额最高支付10万元,住院大额的支付比例一律为70%;
3. 医保就医管理:如单位足额交费,个人只需交纳部分住院预付金,即可办理住院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要符合医疗保险三大目录库的范围;
军人不存在医保问题,军人有病看病实报实销的。你的要求,即使在地方有医保也是不行,是骗保。你要的钙片、维生素显然不是你老公需要的,怎么能给你开得出来 。在部队的小诊所可能好点,越是大医院越没戏,管得挺严的。
现役军人有医保吗?现役军人当然有医保了,现役军人生病之后是要到定点的部队医院就诊的,然后在医保范围内是免费医疗的,所以基本上不存在报销的问题。
2.
医保报销比例: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支付比例分三个档,以三级医院为例,起伏标准:3万元,在职85%,退休91%,3万-4万在职90%,退休94%,4万以上,在职95%,退休97%。普通住院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精神病住院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起伏标准减半。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支付最高7万元。住院大额最高支付10万元,住院大额的支付比例一律为70%;
3.
医保就医管理:如单位足额交费,个人只需交纳部分住院预付金,即可办理住院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要符合医疗保险三大目录库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