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电业局的职工,谈一下我的看法:说你偷电,是应该有声像证据的,即使有证据,确实不是你所为,可以求助110取证,另外不是说罚5000就罚5000的,《供电营业规则》第103条所窃电量按计费电能表标定电流值(对装有限流器的,按限流器整定电流值)所指的容量乘以实际窃用的时间计算确定。 窃电时间无法查明时,窃电日数至少以180天计算,每日窃电时间:电力用户按12小时计算;照明用户按6小时计算。你的情况可能是:如果表的容量是5-30A的,计算:220*30*6*180=7128KWH约为3000元补交电费,加上三倍的罚款,交1万都正常,你可以看看电力法,数额大的甚至涉及刑事责任。
还有一种情况,表是自然坏掉的不走的,只是补交电费就可以了,要是走的快,校表之后电业局还退钱呢,
像你这种情况,不用交钱,房东起诉也不怕,确实不是你做的,怕什么,不要怕打官司,你是不知情的是冤枉的,相信会给你清白.
接在电表以上的线当然不算偷电了,他没有经过你的电表只不过相当于电路的并联!前提是你要确认他确实接在了电表的输入端,如果是接在了电表的输出端也就是下线,那就是走的这块电表的电了,属于偷电了。
照你说的来看,他家要是有自己的电表就不算是偷电,如果是没有电表,就算是偷电了,头国家的电。这情况如果供电局细心应该是会从这条线上的总功率-你家的消耗功率,如果差值特别大,就能发现出来的。
如果是户外箱的电表咱没钥匙的情况下,你就别礼他了,这不怪咱的事,就甭叼他他爱干麻干麻去。去法院咱也不管。如果是室内没箱的话这就不好办了,老老实实到电业局接受罚款吧。
你应该找房东谈谈,这事你向他反应过,他如果能及时处理,也不会有这种事情,对吧,所以说他也有责任.让他出面解释一下,也许会好解决
这种情况不是你弄的,应该是你之前住户的人偷过电,你和房东提过,这责任应该不在你,只要房东肯承认你和他提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