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审理离婚案的依据是什么

2024-11-23 13:5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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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依据是当事人向法院提供的证据和依据的法律规范。

一,基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

第七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二,原告向法院提供的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1989)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供的财产、债务、子女等方面的证据。

回答2:

看具体事实及诉讼请求,法律依据有许多,如婚姻法、民事诉讼法、物权法。
事实依据,当然是原告主张及被告答辩。你的争议焦点在何处,可以说说。

回答3:

你好,对于离婚诉讼,法官一般会根据婚姻法32条的规定判决。可见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回答4: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