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问题!

2024-12-18 18: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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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我将你的问题分步骤解答,让你更容易明白。
首先,该房产属于婚后以购买方式取得的财产,属于你们夫妻共同所有,即使房产证上只有你老公的名字也是如此。
其次,由于该房产为你老公的公积金按揭购买,尚需偿还贷款,所以在分割家庭财产的时候,按照房产的现有价值扣除贷款余额,然后平分。一方得房子并且继续还贷款,另外一方得现金。如果是你得房子,那么就要办理公积金转为商业贷款,然后由你偿还。
第三,如果你能够证明你老公确实有外遇,那你在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进行民事赔偿,也就是说可以分得更多的家庭财产。
第四,你女儿可以接受该房产,可以到房产部门办理房产赠与更名业务,但是其税费比较高。在你们离婚前,如果办理了该赠与,则该房产变为你女儿的财产,不作为婚姻财产进行分割,但是因为你女儿未成年,所以由她的监护人代为管理该房产。因此,有可能被监护人再次把房产从你女儿那里转走。你们如果只签协议不过户,不能保证该房产属于你女儿,而且在离婚的时候必须处理。(我们国家以房产登记确认房屋产权)光进行公证是不行的。

回答2:

回答3:

你好,针对你提出的问题,回答如下,同时你不必过于担心。
你们已经结婚12年了,但是房子却是去年买的,这说明该房产属于婚后财产。理应归夫妻共有。假设你现在与你的爱人离婚,你可以分得该房屋的一半。
至于你所说的房产证上是你老公一个人的名字,这样也不能排除你的一半,只要你们有合法婚姻登记,他就不能处分你的一半。
对于赠与问题,只要是你们的真实意思表示就可以了,无需公证。该案,你女儿作为未成年人最好是接受赠与比较好,若是直接过户到她的名下可能行不通。

回答4:

1、这房子不管写的是谁的名字,肯定是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协议离婚,可以写明对房子的处分情况,如果不变更户名的情况下,最好是公证,这样以后就不能再过户给别人了。
3、如果要诉讼离婚的话,看你老公怎么想吧,调解了啊什么都好说,要是不想调解,那就只能作价补偿给你钱。房子给你老公。
4、女儿永远是女儿,说句不该说的,哪天你老公没了,这房子你女儿还是可以继承的,但是继承多少要看你老公有没有遗嘱或者另外组建的家庭情况了。

回答5:

你们可以协议赠给女儿,最好办理过户手续,赠送给女儿后,就不属于夫妻财产了,双方达成协议即可,办理公证可以增强其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