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可以申请单位补交社保;
二就是申请单位经济补偿,《劳动法》规定:即工作一年,工作半年按一年计算,补偿一个月工资标准,依次类推计算。
肯定是违规了.
看得出用人单位极不负责任.
你不用担心,可以使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保险,因此购买社保是必须的,属于强制保险。
因此你可以跟用工单位协商解决,无果的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并投诉,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等,是可以得到有效解决的。
其证据就是证明跟单位有劳动关系,比如工资条,工牌等。
一般需要补交所欠的月份.
单位方式参保,以实际工资作为交纳基数。
以单位买全社保为准,计算如下所示:
医疗保险: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8%;
养老保险:个人为8%,单位承担20%;
失业保险:个人为1%,单位承担2%;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1%;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1%;
公积金:个人7%,单位7%。
而工伤和生育保险的费用均由单位承担。
举个例子,为了计算方便,以工资为2000元/每月,那么其需要交纳的保费为:
医疗保险:个人交纳2000*2%=40元,单位2000*8%=160元;
养老保险:个人交纳2000*8%=160元,单位2000*20%=400元;
失业保险:个人2000*1%=20元,单位2000*2%=40元;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2000*1%=20元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2000*1%=20元
公积金:2000*7%=140元,2000*7%=140元。
因此个人总计为:360元,单位总计为:780元。
计算的数据可能会与实际的有出入,但计算的方式是这样的.
你得仔细看清楚你的合同条款,一般入职交完户口复印件以后一个月就应该上保险了,辞工了可以根据公司情况领取工资,比如你上个月是什么时候发的你这个月也是什么时候领,这样主要是为了方便财务的月底结算。但是三个月以后有点不太正常,建议你问清楚原因以后,如果确系对方无理要求,就去劳动局投诉吧。
准备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离职证明等去当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你可以要求
1.支付你应得工资
2.支付你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3.补交漏缴的社保
证据充分,你完全胜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0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诉就会得到处理!!!!!!!!!!!!
备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离职证明等去当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你可以要求
1.支付你应得工资
2.支付你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3.补交漏缴的社保
证据充分,你完全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