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的区别是什么?有哪些具体事例?

2024-12-19 04:20:53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一、性质不同

1、法律事件,是指法律事实的一种。不依权利主体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法律事实和客观现象。

2、法律行为,是指法律事实的一种。能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人的活动(行为)。

二、具体内容不同

1、法律事件:战争、洪水、地震、死亡等等。

2、法律行为:合法法律行为比如:履行合同、按期还款;非法的比如:盗窃、抢劫。

具体事例

小明与小红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明天中午在学校大门口,小红向小明交付一个铅笔盒,小明向小红支付10元钱。这里就是由于小明和小红的主观意志所达成的协议,这是属于法律行为,当然,她俩都得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但如果小明高高兴兴出家门准备去拿铅笔盒的时候,不幸被大风刮跑了,此时刮大风这种灾害就是属于法律事件,是不以当事人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小红和小明都不想铅笔盒被大风吹跑了,但此时法律事件的发生导致了此铅笔盒买卖合同的解除。

法律行为的成立必须具有下列条件:

一、必须是出于人们自觉的作为和不作为。无意识能力的幼年人、疯癫、白痴,精神病,以及一般人在暴力胁迫下的作为和不作为,都不能被视为法律行为。

二、必须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具有外部表现的举动,单纯心理上的活动不产生法律上的后果,如虽有犯罪意思而无犯罪行为的,不能视为犯罪,也不能视为法律行为。

三、必须为法律规范所确认、而发生法律上效力的行为。不由法律调整、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如通常的社交、恋爱等不是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