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严重的精神病人(比如精神分裂症)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构成违法或者犯罪的不承担任何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杀害小学生的凶手一旦被鉴定为有严重的精神病,不但不会被判处死刑,按照刑法对精神病人的规定,凶手很可能被免于起诉而逍遥法外。
如果确定是精神病人则不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人,则要看其犯罪时是否精神正常,如果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减轻或从轻处罚,如果不是,则不承担刑事责任。所以,如果确定,就不能判处死刑。
如果是精神病就会减刑或不负刑事责任,如果不是就必须负刑事责任
我国对于精神病患者是按程度区分的,看他是否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如果不具备那就采取减刑或免刑
精神病患者在发病期间属于无行为能力人(好像这么叫吧,类似的一个称呼,记不清了)对自己的形位不承担任何法律后果,但其监护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