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具有咸阳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户口的高校毕业生;
2、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
3、热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吃苦耐劳,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服从组织分配;
4、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5、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一定文字编排和处理能力。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09年9月7日--11日。
(二)报名地点
1、报考市本级劳动保障协理员的人员在咸阳市劳动就业服务处报名;
2、报考县市区劳动保障协理员的人员在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报名。
(三)报名所需资料
报名人员需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同底一寸彩色照片5张,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须持失业登记证明,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须持民政部门的低保证明,并填写《劳动保障协理员报名登记表》。
(四)资格审查
各县市区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市劳动就业服务处负责报考市本级劳动保障协理员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将报考人员登记造册,于9月14日前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就业科。
四、考试和录取
劳动保障协理员招聘严格按照“公开条件、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原则,和笔试、面试、体检、录用的程序进行。笔试、面试工作由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进行;体检工作分别由各县市区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及市劳动就业服务处负责组织统一进行,体检医院必须是县级以上医院。
(一)考试和体检。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试录取方式。当报名人数低于拟招聘人数的1:1时,直接进入面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当报名人数高于拟招聘人数的1:1时,按照先笔试后面试的程序进行录取,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的人员最高不超过1:2。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笔试主要考核时事政治、文化基础知识、职业道德,劳动保障协理员基础知识、计算机常识等。面试主要考察综合素质和反应能力。
考试和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录取: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在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录用。录取到县市区的人员由县市区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安排上岗;录取到市本级的人员由咸阳市劳动就业服务处安排上岗。
(三)培训:被录取的劳动保障协理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工作由咸阳市劳动就业服务处组织实施。
五、人员管理和待遇
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协理员管理的意见》,由市、县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就业服务机构与劳动保障协理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考核合格者可以续签。根据国务院《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劳动保障协理员属于公益性岗位,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劳动保障协理员的工资待遇按照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具体标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制定。市、县两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为劳动保障协理员代发工资,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从工资中直接代扣代缴。
附件:1、咸阳市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名额分配表。
2、劳动保障协理员报名登记表。
3、劳动保障协理员报名登记花名册。
2010的已经招过。报名时间是2009年9月7日--11日,已经过了,楼主等2011年的招聘简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