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给女儿买房子,房产证可以写女儿的名字吗

2024-12-24 23:28:40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1.
父母给女儿买房子,如果女儿年满18周岁,房产证是可以写女儿的名字的;如果女儿还未满18周岁,父母需一次性付清房款,如果是按揭的话,只能以父母为主贷款人才可以,房产证上可以加女儿的名字的。
2.
房产证(Premises
Permit)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回答2:

您好:不算赠与的。可以直接写女儿名字。根据新婚姻法,这是属于婚前财产。但是您最好保留您购房时一切能够证明是父母出资买房的依据。!

回答3:

可以写我的名字吧?贷款需要谁还回答:
房产证上面写有你个人名字,并且是私有财产。
如果贷款的话,就要协商要还款事宜。
我现在还是单身。如果他们买了以后从婚前开始还,那我结婚以后是不是就要四个人一起还了?回答:
可以父母还贷,也可以共同还贷。但是,为了避免将来发生不必要的纠纷,最好是留好所有的收据,以备将来查阅。追问:
要是二三十年后,父母没还完的话(即使还在),也就是两个人的事了?回答:
是的,即使是你们夫妻两人还贷,房子仍然是你的。说句不好听的话,假如将来涉及到离婚的话,房子还是你的,你只是给他一部分钱(因为是共同财产还贷)。追问:
按你这样说,以后
结婚前要不要我们4个人特别说明一下这个是我的个人财产呢回答:
不用的,婚前财产就是你个人的。

回答4:

父母没有房子的情况下买房子可以写女儿的名字婚前的可以算个人的婚后是共同财产

回答5:

全款房就是女儿的个人财产,贷款房婚后还贷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