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是情的感悟,美的升华,智的结晶,那么小说应该算是其中的一朵奇葩。在学校里,有好多同学在写小说,这渐渐成为一种时尚。
有的同学是因为有较厚的写作功底,所以写起小说自然得心应手。然而我感觉,他们写出的小说都比较死板,犹如说理议论文一样,不太能够感动人,也没有什么实际意义,所以不太能吸引人;另外一种同学就是,有着大量的阅读经验,看过的小说远比自己说的话都多。这种同学写出的的小说,一定会受某些思维定势的限制,写出的东西千篇一律,读者看过之后只会大倒胃口,或是有一种浪费生命的感觉;还有一种就比较惨啦,看着人家写的热火朝天,结果手就比较痒,写出来的东西嘛......就那么回事儿吧
而我呢,就属于有呢么一点点的写作功底,再加一点点的阅读经验,再加一点点的创作热情,我在博客里写小说《小贞》在创作《小贞》之前,我曾试着写过一部校园言情小说,虽然只写了不到一半,但是读过的同学仍在期待,然而我自己还是觉得没有什么新意,甚至俗得有点像韩剧,因此就放弃了。觉得如果能以贞子为主角来写点东西,应该不会有俗气的感觉。我的想法得到了同学的认可,可是大家都担心我会不会把它写成恐怖小说,也许他们还是不了解我的构思,毕竟没有写出来呢,不过总觉得我的构思与鲁迅先生的《无常》不谋而合,只是他的段位会高很多吧~~~
总之我感觉,写好小说应该了解“好”是什么意思,俗气的,大众化的,千篇一律的,没有实际意义的创作永远都只能看做是一种娱乐,而不是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