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誉和商业信誉不是一回事。
商誉是在企业并购过程中,买方支付给卖方股东的对价中,超过被收购企业公允评估价值部分,简单说就是溢价收购。商誉是个数字,不会参加任何子公司的经营活动,这个数字的存在具有一定合理性。但过高的商誉将会导致企业资产周转速度下降,总资产报酬率下降,成为不良资产。商誉越高,企业在收购过程中的代价越大,商誉越高,企业的风险越大。
商业信誉是跟企业的品牌形象、产品质量、经济实力以及债务清偿能力等多种因素融合在一起的一种无形资产,企业的商业信誉是不入账的。
因此,商誉和商业信誉不是一回事。
商誉权是指企业等经营者对其在所创造的商誉享有其利益并排除他人非法侵害的权利。商誉权虽然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但与传统的知识产权相比,又具有非确定的地域性、非法定的时间性、非恒定的专有性等显著特征;作者进而提出了完善中国商誉权制度应着重考虑的几个问题,即商誉权的法律地位、商誉权保护的法律方式及侵害商誉权的法律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