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法律体系是由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组成的。下位法低于上位法,法律是由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条例一般形式就是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其法律效力低于法律;地方性法规是由省级人大或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城市人大经省级人大批准制定的,其法律效力低于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是中央各部委制定的,其法律效力低于地方性法规。
相关法律没有规定法律和条例的概念,但从实际情况来看,一般政府部门制定相应规章时会使用条例,而人大立法会用法律。
法的级别比较高,条例不得与法律发生冲突,否则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