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的。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规定,职工病假期间,法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由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职工病假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依法自主确定支付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