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停考专业,会安排不超过三年过渡期。
请考生到北京考试考试院网站首页点击“自学考试”进入后在“信息发布台”内查询专业停考的具体安排。
教育部教职成厅〔2018〕1号文件规定, “停考过渡期满不再颁发该专业毕业证书”。
一般来说,自学考试某一专业在停考前预留一定的时间,以便使该专业的考生尽量完成本专业 的学习。但在规定的时间内仍没毕业的考生,可报考相近专业,没有相近专业的可重新选择专业 ,原考试合格的成绩仍然有效。但是,只有与新报考专业课程名称相同,且学分要求高于或等于新报考专业课程的才能免考。
一般省份在自考一个专业之前,会先设置两年过渡期,即将专业在2年内还可以继续考试及申请毕业,如果2年内能毕业最好,如果2年内无法毕业(或者已经停考)
1、渡期第一年:停止注册新生,停止其他专业考生转入停考专业,继续安排停考专业课程考试;
2、过渡期第二年:停止安排该专业理论课程考试,实践课程考核由主考学校继续安排,继续办理该专业毕业证书;
3、过渡期满,不再办理该专业毕业证书,已注册未毕业的考生可根据本办法转入其他开考专业继续学习。
同时:
1.已取得合格成绩课程为公共课的学分顶替新专业计划中的公共基础课学分;
2.已取得合格成绩课程为专业课的先按课程学分顶替选考课学分,顶替后仍有已取得合格成绩的专业课,可按课程学分顶替新专业计划专业核心课的学分,顶替后继续报考新专业计划的课程,达到毕业标准办理毕业证书。
3.已取得了原专业计划中毕业考核合格成绩的不再参加调整专业计划后的毕业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