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是非常重要的,具有法律效应,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最好还是拿走。
中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它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用。
合同未到期可以依法提前30天写辞职报告来向用人单位解除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即可。
辞职信是辞职者在辞去职务时的一个必要程序,通常由标题、称谓、正文、结语、署名与日期五部分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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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一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在个人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等相关证明时,都需要使用档案。
档案丢失需进行补档,也就是说,持有者需回到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及原工作单位,补齐相关证明材料,因为档案未归档会影响到入党、升学等,影响自己评定职称、考研政审、劳动保险及日后的离退休手续办理,也会影响到自己出国留学。如果有考公务员的意向,档案必须保管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事档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辞职
中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它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
记录一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在个人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等相关证明时,都需要使用档案。
一、是把档案转至生源地,由所在地级市的人社局下属人才交流中心接收,并由个人去办理托管手续。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在生源地范围内就业的毕业生和暂时不想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在生源地就业后办理手续简单方便,而缺点是两年内如离开生源地就业,需重新办理改派手续。
二、是把档案留在学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留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
这种方式适合有就业愿望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学校诚信度较高,代为保管户口关系和档案不收取额外费用,其缺点是毕业生档案留校只是延长了择业期,与学校没有人事隶属关系,涉及人事关系的证明都不能出具。
三、是把档案转至就业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考研、创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优点是易于毕业生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缺点是如果毕业生与指导中心交流相对少,则容易造成信息不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事档案
人事档案是记录一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在个人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以及开具考研等相关证明时,都需要使用档案。
目前,毕业生中有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是对档案不了解,也不关心;甚至已经毕业几年,但档案还放在学校;还有的将档案放在家里,更甚者档案早已丢失,似乎“档案没什么用了”。其实不然,在国家公务员的选拔,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招聘,成熟的民企在招聘时都要审查相关人员的档案,并以其记载的相关资讯作为甄选人才的重要证据,另外,如办理社会保险、职称评定、出具各种相关证明等也都需要本人的人事档案。总之,现实生活中,人事档案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应给予足够的重视,在参加工作以后,真正发挥作用的恰恰就是人事..
非常重要的
众所周知,人事档案是一个人存在于社会的“印迹证据”。但是,我们发现,很多人把自己的档案弃置不用,并且越来越多人加入“弃档族”行列。那么,这在一些人看来用处不大甚至毫无用处的档案到底用没有用呢?我们不妨先从人事档案制度的形成说起。
我国人事档案制度自20世纪50年代产生以来,对国家的信用建设、干部管理、福利分配、国家安全等方面作出了重大贡献,是社会和用人单位了解人才、使用人才的重要载体和依据。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事档案是人员与社会管理相衔接的一个纽带,与人事调动、职业发展和维权等事关个人切身利益方面息息相关。并且,人事档案本身来源清楚、内容准确、真实可靠,并随着人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内容,在社会生活中具有现实效力,发挥着凭证和参考的作用。
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国家也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1996年7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强调,人事档案作为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所有权归国家,实行强制性归口管理。1991年4月颁布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干部档案管理实行集中统一和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1996年12月颁布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明确指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未经授权均不得擅自存放和保管人事档案。这些指导性法律法规为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并使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迈入了专业、权威的发展阶段。
人事档案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决定了其工作的特殊性。第一,在工作性质上,人事档案工作是机要性、保密性强的工作。各级用人单位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严密保管,确保其完整与安全。第二,在工作要求上,各级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档案的转递、整理、查阅、管理条件等方面的具体要求。第三,在工作方式上,各级用人单位必须遵循科学规范的原则,做到标准科学、内容真实、管理规范,确保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权威性和公信力,做到“档如其人”。第四,在工作思路上,人事档案工作作为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内容,各级用人单位不仅要管好,而且要管活。用人单位不仅要着眼于稳定本单位人才队伍,而且要着眼于更大范围内的人才合理流动和人才效用发挥的最大化。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新的用人机制出现后,人才流动日益频繁,流动范围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工作岗位与人事档案直接的依附关系逐渐减弱,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作用出现日益弱化的趋势,致使“弃档”、“死档”不断增加。据中国人才交流协会的估测,在实现工作流动的人才中,约20%的人未携带人事档案。其中一部分是大中专毕业生在异地就业时,形成本人与其人事档案在一定时间范围内的分离现象,从而使其人事档案在这段时间内暂时处于“休眠”状态。另一部分是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外企员工,被冻结档案或出现与原有档案断裂的现象,使其原有人事档案关系在某种意义上处于“死亡”状态。
“人档分离”虽然是我国人事制度改革的一种趋势,是人才柔性流动或管用分离上的进步,但人事档案对一个人生活方方面面的影响还是不容忽视。部分用人单位把人事档案视为普通的经营项目,擅自接收和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使相关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出现了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客观真实性造成一定伤害;影响了毕业生享受应有的工资转正定级、工龄连续计算、职称评定等人事代理服务;违背了国家有关人才流动的政策法律规定。另一方面,具有较强社会公信力的集人才信息与信用凭证于一身的人事档案,作为个人经历、品德能力、职业信用、个性特点的重要载体和信用记录,在人才流动、开发和使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个人需要的司法公证、信用说明、办理社保、婚育证明、转正定级、工龄计算、职称评定、出国政审、升学就业、办理退休手续等都要用到人事档案,都要以人事档案为准。
小李同学2005年毕业于某高校,大学毕业后进入某外资企业工作,该企业不具有保存人事档案的资质,也没有要求他调档。一年后小李离开该企业,自主创业,有了一个自己的广告设计工作室,就一直没有从学校提取档案。2009年,在办理购买限价房时,街道告知他需要人事档案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时才开始寻找四处档案。但此时,小李已经毕业四年,超过了教育部门规定的派遣期限。小李的人事档案也因此成为了“无身份”档案,失去了干部身份,转正定级、职称评定、工龄连续计算等一系列问题都被耽误了。小李因此尝到了“弃档”的苦果。类似小李同学这样的情况屡见不鲜,很多人因为对档案价值认识的缺乏而影响了自己职业生涯的连续性。
看来,档案是“有时无用、无时有用”,这正说明了人事档案的“死”和“弃”具有阶段性和相对性的特点。这部分人事档案虽然是“弃档”,但它依然是人事档案的一种类型,仍然具备人事档案的基本属性,将来还会发挥一定的作用。在适当的情况下,它们是能够“起死回生”,激活为有价值的“活档案”的。
因此,在人才频繁流动的今天,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切实维护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高度公信价值。个体在职位发生变动时,要尽快与相关单位和政府所属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取得联系,及时将档案转出妥善保存,以免给工作生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不便,也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和应有的社会、政治待遇得到保障。
可以新建一份档案,学籍材料去学校补办。
报到证的抬头 是原单位吗?如果是原单位的话,报到证能不能改签。
改签的话需要原单位的解除合同,还有新单位的接收函。
道路只有一条,那就不不要报到证的干部身份,用大学学籍材料新建工人身份档案,进行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