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异地办理条件的就可以,补办与指纹是否录入没有直接关系。
公安部2016年6月8日召开的深入推进户口登记管理清理整顿工作第四次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从7月1日开始,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将启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
在此之前,公安部已部署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
根据去年11月公安部印发的《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2016年7月,将在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推广异地受理。2017年7月,将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没有录指纹不是异地办理的限制条件。
异地办理身份证条件:
1、已经在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过身份证(非第一次申领),
2、没有相貌或指纹与本人不符、不良信用记录等不符合异地办理情形,
3、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实施异地办理服务
4、异地所指是跨行政辖区的,同县区不能在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公安机关办理
5、持有效证件(户口本、居住证或过期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流程
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群众都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没有其他任何费用。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
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
不可以的,办身份证在异地是办不了的,一定要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现在是要录入指纹的了,家里人也不能代为办理,即使录过了,也要重新录入!如果你是为了坐车,是可以在火车站办一个临时身份证明的!用这个证明就可以在火车站买票及坐车了!1、办身份证与临时身份证一定要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科或公安分局综合办证中心办的!
2、办时一定要带上户口本原件,工作人员需要看你的原件复核你的信息后才会给你办的!有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都是不可以的!
3、必须要本人到场,现在办身份证是需要录入指纹才能办的!亲属是不能代办的了!相片要重新照与重新上传的!
4、临时身份证要挂失身份证后补办正式身份证后才可以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