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方略,它是人类在历史进程中经过共同努力和不断摸索所取得的文明成果,也是全人类共同的崇高理想,一个现代化的国家,必然是一个法治国家,市场经济首先是法治经济。我国要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现代化,就必须向法治国家的目标迈进,法治国家要求国民对法律具有虔诚的信仰。当苏格拉底被指控违反城邦宗教、渎神和腐化青年等罪被判处死刑时,他虽然有机会逃脱,但仍然坚持一个公民必须遵守法律的信念,最终以身殉法。
法律不仅仅是一种规则、一种秩序和一种统治的工具,更重要的是,法律本身隐含着一种公平正义的价值,代表着一种理想信念。法律是公平、正义、道德、伦理的化身,是人类对理想境界和美好生活向往和追求的具体体现。法律虽然是生硬死板的文字条文,它生杀予夺、冷酷无情;但它冰冷之中包含着温情,严厉背后充满着仁慈;它惩罚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它限制是为了更多的自由。法律像阳光一样普照着大地,像春雨一样滋润着万物,它是人类真正的守望者和保护神,人类应当崇尚它,景仰它。我们需要对法律有信仰,法律才能给人们以正义、秩序、自由和福利。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首先要有法律信仰,用法律赋予自己的职权为社会输送公平和正义,化解社会的矛盾和纠纷。当公共权力受到法律全方位的监督制约、公民权利受到法律父爱般的呵护、人们合理的诉求得到充分的考虑和解决,法律的信仰将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