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给上的一老一小保险与社会保险冲突

2025-01-25 12:3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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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冲突,这叫双重保险。

双重保险又称为复保险,其具体内涵在学理和立法例方面有不同的界定。有的将双重保险界定为: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与数个保险人分别订立数个保险合同的行为,且各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总和超出保险标的价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41条第3款规定:双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向二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

但是,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改草案)》第41条第4款将双重保险界定为:双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向二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

因此,各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总和是否超出保险标的价值。由于立法例规定双重保险的目的,在于合理分担各保险人的赔偿责任,而不论各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之和是否超过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将双重保险限定于超额的双重保险,并没有多少实益。

扩展资料:

双重保险制度的重要目的之一是防止保险利益的承受者,即被保险人获取不当利益,因此,双重保险的要件之一是被保险人相同。投保人针对同一保险标的的不同保险利益投保,通常情况下,不构成双重保险。

但是,若该保险利益存在权利混同或者吸收,构成双重保险。因此,保险利益是否同一,不是双重保险的一般构成要件之一,而同一保险标的则是双重保险的构成要件之一。

在双重保险下,发生损失保险人须进行分摊,分摊方式有以下三种:

(1)比例责任制,即按照各家保险公司的保险金额,比例分担损失赔偿责任,其公式为:某保险人的责任=(某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所有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总额)×损失额。

(2)责任限额制,即各家保险公司对于损失的分担并不以其保险金额作为分摊基础,而是按照他们在如无他保的情况下所负责的限度比例分担。其公式为:某保险人责任限制额=(某保险人独立责任限额/所有保险人独立责任总和)×损失额。

(3)顺序负责制,即同一保险标的有两家以上保险公司承保时,最早出立投保的保险人首先负责赔偿,第二个保险人只负责超出第一个保险人保险金额部分,依次类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双重保险

回答2:

你拿身体证和社保卡,社区办就行。

回答3:

社保卡同步手续是指将社保卡芯片内的原有信息(即一老一小参保信息)更新为社保系统中的新信息(即单位给上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信息)。
办这个事儿要持社保卡到参保区县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社保卡芯片写卡操作,必须带社保卡。纸质的临时卡只是个未发卡证明,需要领到正式卡后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