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介签了房屋买卖合同,交了定金,可以退吗?

2025-01-26 12:32:49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需要明确“房屋买卖合同”的性质,一般情况下,定金都是给卖房方的,定金的目的就在于保证合同的履行,因此,只有履行合同或者对方不履行的情况下,才能够请求返还定金,如果只是自己单方面反悔了是不能够请求返还定金的。
法律分析
定金的目的在于通过金钱的方式保证合同的履行,根据双方履行合同的情况,定金的权属不同,视情况,履行合同的一方可对特定化的定金主张所有权(或对作为种类物的定金主张不当得利返还)。
“在中介签了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的双方是购房者和卖房者,一般情况下都会约定该“定金”转移为卖方者所有,在签订合同时卖房者会取走一部分,剩下的放在中介,办完过户手续后才会用于抵价或者返还给购房者,因此,即使是交由中介保管的,从权属上看,卖方也随时可以主张对定金的权利。
另外,如果卖房一方突然反悔,不愿意出卖房屋或者属于无权处分、又或者出卖房屋有瑕疵导致履行不符合约定的,此时购房方得主张卖房一方双倍返还定金,这种情况下就是可以退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回答2:

1、当然可以退,这是你的权利。
2、既然已经签订了合同,履行合同义务也是必须的。
3、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如果你提出终止合同,应该将定金支付给对方。
4、你应该支付的是合同约定的20000元,而不是已经支付的5000元。
5、合同已经约定了,不以是否已经支付为依据。
6、你也可以与卖方协商解决,如果对方比较有同情心的话,少给点儿也不是不可能。

仅供参考

回答3:

因租房定金隶属“订商定金”,出租人在收了定金之后放弃了和其他人订约的机会,定金在此起了保证的作用,因为并不能要回定金。假如房东在收了定金后把房租给他人,这种情况能够要求房东两倍返还定金。
但是,定金也不是完全不能要回,下列三种情况下有要回的可能性:
1.托付定金的人是无民事做法本领人或限制民事做法本领人,也即18岁以下的人(年满16岁不满18岁但以自己的劳动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按完全民事做法本领人看待)
2.出租的房屋隶属未获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限定建设的房屋。
3.出租的房屋隶属未经准许或者未按照准许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

回答4:

不可以。

回答5:

房屋定金可以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