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客观地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最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行为即为代为取保候审。
简单地说就是提供保证金或保证人,不关押,但是随时候传,行为受限制
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依照现行刑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罪行,不具有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不干扰证人作证等,保证随传随到,不离开所在地的市县,由公安机关执行的一种同社会没有犯罪的人一样自由的刑罚
暂时不进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