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无遗嘱的按法定继承,这种情况适用于转继承。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即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老人的儿子,由于儿子已故,那么其应继承的部分转为其妻子,即遗产人的儿媳来继承该份额。 另外,若老人的儿子有子女,也适用代位继承。《继承法》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