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打工6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请假后被辞退

2024-12-16 01: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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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饭店打工6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请假后被辞退,饭店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饭店赔偿劳动者的5个月的双倍工资,如果公司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反馈到饭店所在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饭店支付补偿。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资。

  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回答2:

1、你需要收集你在这家饭店工作的证据,比如员工卡、工资流水、工作服等等;2、未签劳动合同,单位应当自第二个月起给付双倍的工资。如果你符合缴纳社保的条件,单位应当给你补缴;3、你可以和老板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