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计划):
400+2000-1600=800(万元)
计划金额×(1±材料成本差异率)=实际金额:
800×(1+0.25%)=802(万元)
扩展资料
实际成本
实际成本又称历史成本,是指取得或制造某项财产物资时所实际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采用历史成本计量时,资产按照其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时所付出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
负债按照其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参考资料:实际成本-百度百科
因为材料成本差异要在本月发出材料和本月月末库存材料之间按加权平均法进行分摊。
按你的做法,你把所有的材料成本差异都放在期末库存上了。
而实际应该将材料成本差异500+1680-19 000在发出材料与期末库存之间按计划成本分摊:
期末库存计划成本为:10 000+19 000-8 000-4000,
发出存货与期末库存的计划成本总和=期初库存+本期购入存货计划成本=10000+19 000,
所以,材料成本差异率为:(500+1680-19 000)/(10000+19 000);
期末库存应分摊的材料成本差异为:(10 000+19 000-8 000-4000)*材料成本差异率=(500+1680-19 000)/(10 000+19 000)*(10 000+19 000-8 000-4000),
再加上期末库存的计划成本:10 000+19 000-8 000-4 000,
所以期末甲材料的实际成本为:(10 000+19 000-8 000-4 000)+(500+1680-19 000)/(10 000+19 000)*(10 000+19 000-8 000-4000)=15640元
首先看不懂“(500+1680-19 000)”应该是“(500+16 180-19 000)”吧!
再解释:你这里的问题是忽略了发出材料应负担的差异,没扣减;答案给出的“(500+16 180-19 000)/(10 000+19 000)*(10 000+19 000-8 000-4000)”就是扣减了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后的差异额。能理解吗?欢迎讨论!
1、发出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核算的方法有很多种,如: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后进先出法、售价法等。
具体采用那种方法,可以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选择。但是,一经确定,不能随意改变。
2、上面的核算方法,采用的是“个别计价法”,采用这种方法核算是正确的。
3、个别计价法是以每一批商品的实际进价作为计算销售成本的一种方法。
个别计价法的优点:计算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存货的成本比较合理、准确。缺点:实务操作的工作量繁重,困难较大。适用于容易识别、存货品种数量不多、单位成本较高的存货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