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离职可以得到公司的赔偿吗?

2024-12-23 00:40:08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可以。很多人认为,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合同自动离职没有补偿的。
  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中,并不要求劳动者有续订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
  劳动合同法的表述是:“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按此可得出以下结论:即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拒绝的情形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期满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可免除支付经济补偿的义务前提是劳动者拒绝续订,而不是劳动者没有提出续订。

回答2:

  如果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比如将月薪从3000元调整为2800元,你如果不同意续订的,则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你自己辞职走人,得不到补偿。‍

回答3:

从劳动合同法的原则上你是有赔偿的,但是现实当中...,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如果在08之後因为没有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而解除劳动合同要给你经济补偿金,一年一个月,但是在走到仲裁这里要判断事情的主观意识和客观,你说你自己的失误这个实在很难讲

回答4:

合同到期不续签合同自动离职没有补偿。

第一年公司未缴社保部份可以要求补齐。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自知道权益受侵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你诉求说刚知道第一年是应该为你缴纳社保的,也是可以的。

只是打官司相当麻烦。六年的老东家了,即然你不想带走一片云彩,默默去了也就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