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山东专接本政策
09年山东专升本考试的政策~~
鲁教高字〔2008〕12号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教育学分互认
和专科升本科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探索多渠道、多模式培养人才的路子,促进我省各类高等教育的协调发展,根据《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实施方案》(鲁教高字〔2001〕1号,以下简称《方案》)、《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实施学分制的意见〉的通知》(鲁教高字〔2003〕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山东省2009年普通高等教育学分互认和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政策导向和宏观调控,以条件定发展,走内涵发展之路。严格选拔标准,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严格程序、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原则,科学选拔优秀人才。完善培养方案,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全省高等教育科学发展。
二、选拔类别和范围
(一)选拔类别:分为学分互认、普通专升本和面向社会专升本三个类别。
(二)选拔范围:
1.学分互认
普通本科院校(不含“211工程”院校、独立学院、民办高校)的专科(高职)学生。根据2008年度专升本有关文件规定,自2008年起录取的优秀运动员专科生不再实行学分互认,可参加专科毕业年度的普通专升本考试。今后普通本科院校学分互认的选拔将逐步实行“2+2”模式。
2009年学分互认的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2.普通专升本
普通本科院校和专科学校(含普通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院和成人高等学校)中的应届普通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含在校期间已参加过学分互认选拔但未能进入本科段学习的应届普通专科毕业生)。
3.面向社会专升本
具有我省辖区户籍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应届或往届毕业生(不含成人、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和经我省招办录取,目前在其他省、市、自治区高校学习的2009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应届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和专业
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控制招生规模。根据就业状况、生源情况以及本科院校的办学条件、培养能力,确定2009年普通高等教育学分互认选拔比例和专升本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学校、招生专业以及招生计划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选拔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德、智、体全面考核;
2.公开、公正、公平、择优;
3.理论考试与技能考试(考核)相结合。
(二)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
2.学习勤奋,努力掌握现代化科学文化知识,具有较强的学习和运用知识能力。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记过及以上行政纪律处分和考试作弊行为。
4.身体健康。
(三)报名要求
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学生可自愿报名。
普通专升本考生在本校报名并由本校负责对其进行资格审查。
面向社会专升本考生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具体要求见学校招生简章。招生学校负责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允许非师范类毕业生报考师范类专业,允许师范类毕业生报考非师范类专业,允许考生跨专业报考。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种类别的一个专业,不能跨类兼报志愿。
各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和面向社会专升本考生的报名及信息上报工作应在2008年12月8日前完成。
五、考试组织
普通专升本和面向社会专升本的考试时间为:2008年12月27、28、29日。
考试工作以主考学校为主组织实施。考试科目为4门,其中2门公共课,2门专业综合课。公共课为各类考生必考科目,其中1门为英语(公共外语课为俄语或日语的学生分别考俄语或日语;公共外语课为其他小语种和报考外语类专业的学生考大学语文),1门为计算机(报考计算机专业的学生考高等数学)。
公共课和普通专升本的专业综合课的命题、考试和阅卷工作,由我厅协调有关高校统一安排。面向社会专升本专业综合课的命题、考试和阅卷工作由招生学校自主确定。
部分职业技能和操作技能要求较高的专业还要进行技能考试。
六、录取
为了保证录取考生质量,专升本考试均设定公共课、专业综合课和总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者,按考生类别和志愿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为确保完成招生计划,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的升学愿望,录取时,我厅将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及分专业考试人数与招生计划数量情况,适当调整分专业招生计划。
2009年专升本录取工作将于2009年1月中旬实行集中时间按计划一次性录取,不进行补录。
七、其他事项
(一)各高等学校接到本通知后,要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招生学校要将实施方案于2008年12月3日前报送我厅高等教育处。
(二)学分互认和专升本学生的性质、培养目标、教学与培养等参照《方案》和实行学分制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专科毕业证按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学校应在学生报到后3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四)通过学分互认模式修读本科段学分的学生和专升本学生的修业年限一般为2至3年。
(五)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的内容须填写“在本校专科起点××专业××年制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六)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其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
(七)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公平。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保证选拔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确保选拔质量。在选拔考试工作中,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以权谋私。选拔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考生资格等要予以公布,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对在选拔过程中徇私舞弊、违规操作的要严肃查处。有作弊行为者,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已取得学籍者取消学籍,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实行普通高等教育学分互认和专升本是我省优化高等教育结构,深化高等教育改革,促进高等教育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各招生学校要根据学生在专科阶段的学习情况,按照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加强实践教学工作,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制定专门的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达到培养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目的。要不断完善办学条件,切实加强教学管理,积极探索学分互认和专升本教育教学规律,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我省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二○○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再:河北省专接本 政策
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2010年专科接本科教育选拔工作的通知
冀教学〔2010〕6号
各有关普通高校:
为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专科接本科教育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报名
(一) 报名条件
1、河北省内按国家招生计划招收入学的普通高等学校2010年应届专科(高职)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上积极进步,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思想健康,品行端正;
3、专科就读期间无违纪违法经历,无考试不及格课程(补考后),综合测评在全年级前70%(实行学分制管理的高校,可根据上述原则,自行提出相应的学分要求);
4、确有其他专业特长者,须征得拟报考本科院校同意后,可跨科类或跨专业报名。师范类专业与非师范类专业可互相兼报。
(二) 报名方式
为提高专接本选拔考试的信息化和规范化,优化服务,提高效率,我厅研发了河北省专接本教育选拔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系统网址为:http://zjbks.hee.cn。今年专接本报名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按照报名流程图和提示步骤完成报名。
(三)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3月15日8:00—3月25日18:00,报名时间截止后将关闭报名系统,不再受理考生报名。
二、报名资格审核、现场确认及缴费
考生报名期间,生源学校和接收学校可进行考生报名资格审核。专科生源学校必须于3月28日17:00之前将所有考生报名资格,本科承办院校必须于3月31日17:00之前将所有报考本校的考生审核完毕。4月5日之前专科生源学校将已经审核通过所有学生的照片导入系统。4月6日—4月9日,考生到所在专科生源院校主管部门核对报考信息无误后在《报名登记表》上(样式见附件1)签字确认(专科生源学校在报名系统下载后打印),同时签写《2010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接本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样式见附件2)。《考生诚信承诺书》由专科生源院校留存一年。
考生确认报考信息并签署承诺书后缴纳考试费用。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按冀价行费[2006]13号文件规定执行。具体收费标准为:艺术、体育类每生120元,其他类别每生100元(公共课与专业课合计)。
三、考试
(一)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两部分。
公共课考试分为文史类、医学类、理工类、财经类、管理类、农学类、艺术类、体育类、英语类九类。文史类、医学类专业考外语、政治、计算机应用技术;理工类专业考外语、高数(一)、计算机应用技术;财经类专业考外语、高数(二)、计算机应用技术;农学类、管理类专业考外语、高数(三)、计算机应用技术;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外语、计算机应用技术;英语类专业考政治、计算机应用技术。公共课试题全省统一命题,其中,外语120分,高等数学或政治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计算机应用技术40分,考试时间30分钟。
专业课考试由本科教育承办学校确定,考试内容为专业基础课、专业综合课,考试用参考教材目录见附件5。专业课考试总分值,文史、医学、理工、财经、管理、农学类专业为300分,英语、艺术、体育类专业为240分。英语专业的专业课考试不进行口语测试。艺术、体育类专业其专业理论与专项测试的成绩约各占50%。具有相同专业的专业课考试命题由省教育厅指定牵头院校实行全省联合命题。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等部分专业实行全省联合考试,参加联合考试专业的考生其公共课及专业课的考试均在联合考试考点进行。
(二)考试时间
公共课考试时间定于2010年5月15日上午,以外语、高等数学/政治、计算机应用技术为序,实行一次发卷,分段考试,分段收卷。文史、医学、理工、财经、管理、农学类专业8:30分至11:35;艺术、体育类专业8:30分至10:35;英语类专业8:30至10:05。
实行联合命题的专业课统一考试时间为2010年5月15日下午14:30至17:00,其他专业的专业课考试具体时间由各考点院校自行确定。
(四)试卷发放及成绩报送
各本科院校务于2010年5月13日至14日到省教育厅领取公共课及联合命题专业试卷,并于5月16日交回。5月25日前各本科院校将专业课考试成绩报送省教育厅。6月6日左右公布公共课选拔最低控制分数线及考试成绩。
四、选拔录取
按专业类别或专业全省统一划定公共课成绩总和 (不含《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课分数线由本科选拔院校划定。按照公共课和专业课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拔。对报考生源不足的学校,可按成绩依次选拔第二志愿及服从调剂的考生。2010年6月将召开专接本选拔录取工作会议,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其它事项
(一)免考《计算机应用技术》科目有关规定
参加河北省教育厅指定考点的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即NIT考试),已取得任意一个或两个模块合格证书者,报名系统都默认为是申请了《计算机应用技术》科目的免考。考生网上报名时,系统会自动提示考生具有免考资格的情况。
对取得NIT考试一个模块合格证书者按《计算机应用技术》科目考试满分(40分)的60%(即24分)计入其考试总成绩;对取得两个模块合格证书者按《计算机应用技术》科目考试满分的90%(即36分)计入其考试总成绩;考生如果参加《计算机应用技术》科目的考试,按两者中的最高成绩计入其考试总成绩。
(二)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招生办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中《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招生办法(实行)》有关规定,今年专接本考试部分本科院校面向河北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2009年退役士兵招生。采取计划单列、自愿报名、统一考试、单独录取的办法。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1、凡户籍在河北省,毕业于河北省普通高校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2009年度退役士兵均可到原高职(专科)毕业院校主管部门报名;毕业于省外普通高校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2009年度退役士兵可到所报考本科院校报名。
2、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各专科生源院校和本科院校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严格审验,原件审验无误后退回,报名材料复印件一份由负责报名学校留存,另一份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审核人签名并加盖本部门公章后上报省教育厅,同时上报退役士兵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报名数据库文件(数据库结构见附件3)。
3、通过生源院校和本科院校资格审核的考生分别在负责报名学校签字确认,同时签写《2010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接本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后按规定交纳考试费用。
4、报考考生参加2010年河北省专科接本科教育选拔统一考试,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考生在报名及考试过程中如发现有违反诚信承诺行为,视情节轻重,将依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普通高校专科接本科教育选拔考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冀教规[2005]4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专科接本科教育选拔考试违纪作弊认定处理办法〉的通知》(冀教学〔2009〕15号)及相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
附件:1. 2010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接本考试报名登记表
2. 2010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接本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3.退役士兵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报名数据库结构
4. 2010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接本考试选拔专业及数额
5. 2010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接本考试专业课考试用参考教材目录
二○一○年三月九日
可以,但很麻烦。
需要转接很多手续,建议在河北读本。
可以,你本科可以选择自考、网络或成考。但如果是在校统招生,那就没有必要转,可以考虑在本校续读,或者报考学校的自考本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