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 2010年 第7号
第三章 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防疫条件
第十一条 动物屠宰加工场所选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集贸市场500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3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
(二)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
第十二条 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布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场区周围建有围墙;
(二)运输动物车辆出入口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
(三)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并有隔离设施;
(四)入场动物卸载区域有固定的车辆消毒场地,并配有车辆清洗、消毒设备。
(五)动物入场口和动物产品出场口应当分别设置;
(六)屠宰加工间入口设置人员更衣消毒室;
(七)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独立检疫室、办公室和休息室;
(八)有待宰圈、患病动物隔离观察圈、急宰间;加工原毛、生皮、绒、骨、角的,还应当设置封闭式熏蒸消毒间。
第十三条 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应当具有下列设施设备:
(一)动物装卸台配备照度不小于300Lx的照明设备;
(二)生产区有良好的采光设备,地面、操作台、墙壁、天棚应当耐腐蚀、不吸潮、易清洗;
(三)屠宰间配备检疫操作台和照度不小于500Lx的照明设备;
(四)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
第十四条 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应当建立动物入场和动物产品出场登记、检疫申报、疫情报告、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制度。
首先应按照国家生猪屠宰条例申报批准在你当地建设生猪屠宰场,其二,屠宰场屠宰工艺和屠宰设备符合相关要求,第三,配备专业的屠宰和检疫人员。
但最关键的是你当地是否具备能够饱和供应你所建设屠宰场的生猪来源和猪肉产品市场,否则即使建起来,屠宰场也会因不能饱和生产而亏损
给你个参考,可以去看看他们公司网站
南京晟铭机械(南京屠宰设备) 靠近南京禄口机场
是一家生产畜、禽类屠宰流水线设备及熟食深加工系列设备的专业生产厂商,先进的生产检测仪器、科学的管理体系及完善的工艺设施,铸就了一流的产品品质,产品出口国家有埃及、沙特、尼日利亚、突尼斯、利比亚、黎巴嫩、叙利亚、越南等国家。
日产500头猪:冷库含加工车间预计200万到300万:
(速冻(200平三间)、排酸、(550平)冷藏(3500平方米)、加工车间(800平)、内脏处理车间(红脏、白脏200平)、更衣室(50平两间)。
分割加工输送设备:预计90万。(轨道线手推线,分割输送线2条含分段锯2台,每条40米长含包装区域双层)这就是最基本的了(还是推荐三条线,前段、中段、后段分别加工),还有其他工器具(如锯骨机、热缩机、打包机机等)。希望可以帮到你。量上去了,利润应该是挺可观的。
你问的这个问题问错地方了。这是电脑/网络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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