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常纳税户到税务局办理解除手续需要带什么资料

2024-12-31 20:57:07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非正常纳税户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经税务机关派员实地检查,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人。
  申请恢复正常,应按照解除非正常户认定事项的有关规定办理解除非正常户认定手续,办理流程如下:
  1.填写《解除非正常户(税务登记证件失效)认定表》,保证内容填写准确,并加盖单位公章
  2. 如税务登记信息发生变化,还应填写《变更税务登记表》,保证内容填写准确,并加盖单位公章
  3. 出示或提交以下资料:如提供的资料齐全、有效,认定表填写内容准确,符合条件的即时受理;如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条件,请按照主管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内容补正后,再次提交
  (1)《税务登记证》副本(出示)
  (2)《解除非正常户(税务登记证件失效)认定表》
  (3)《税务局变更税务登记表》(税务登记信息发生变化)
  注意:
  被税局机关列入非正常户后前来恢复的,按地税局现行程序办理恢复正常手续。如是被国、地税双方列入非正常户的,采取“谁主管、谁后办”的原则,缴纳营业税为主的纳税人应首先到国税局办理恢复正常手续,缴纳增值税为主的纳税人首先到地税申请办理恢复正常手续;然后持地税或国税《解除非正常户(税务登记证件失效)认定表》到国税或地税办理恢复正常手续。
  

回答2:

资料不用吧,,,带上粉色的,上面写着100 50 10 的那种纸就可以了,,,给你安个非正常纳税户,不就是让你在多交点税吗,,钱到位,就正常了哈哈哈哈

回答3:

各个税局要求不同,可以事先向专管员或该分局负责人了解所需资料,就可办理了。

回答4:

在深圳,看不同区,有的要水电费发票,租金发票,红本租赁凭证,没有@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