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看诉讼理由诉讼请求来确定是否可以起诉,如果诉讼理由成立,诉讼请求能够得到法律法理支持,可以起诉。但仅凭未成先孕,没有其它的损害、危害、违法侵权行为时,没有获得支持的法定理由。
一、可以请求其支付孕期的生活费和生育的相应费用,但这个问题可以对方会以孩子不是他的而抗辨。
二、孩子出后可以请求其支付抚养费。
三、如果有证据证明其有强奸情节时,涉嫌了强奸罪可以报警。
四、如果因为怀孕起诉请求建立婚姻关系的,法律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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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同居是指男女双方以非夫妻名义公开或秘密地共同生活的一种两性关系。根据实际的生活情况,未婚同居分为以下三种情况:双方都无配偶的未婚同居、一方有配偶的未婚同居、双方都无配偶的未婚同居。
未婚同居是否受法律保护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形成事实婚姻的
所谓事实婚姻,即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在这种情形下,未婚同居的行为并不违法,而且是受法律保护的。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2、未形成事实婚姻的
对于未形成事实婚姻的,未婚同居的行为不合法,但是也不是违法的。也就是说,未婚同居(无配偶)的双方对是否选择同居可以自由决定。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止双方同意的未婚同居,只是此时的未婚同居不受法律的保护,一旦发生纠纷了,则法律不会像保护正常结婚的夫妻一样保护未婚同居者的利益。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未婚先孕
1、如果是起诉他,对感情不负责任,这个法院是不受理的;
2、如果是起诉他,你们之间有财产上的纠纷,这个法院是受理的;
3、如果是起诉男方,在你怀孕期间,要求其支付一定的生活费,这个法院可能会受理;(因为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律上很难支持你继续保胎生育的想法)
4、如果等到小孩出生后,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这是法律支持的,孩子是否是婚生子女,父母都有抚养的义务。这个法院一定会受理的。并且如果你附带起诉他对你有精神损害,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这个法院现在也会支持的,不过赔偿数额不会很理想的。
5、为你终身大事而计,为这样的男人,你还准备为他生个孩子吗?当然你打胎的费用包括休养身体的费用,你还是可以起诉的,要求其部分承担。
男女双方在你情我愿的情况下发生性关系,导致女方怀孕了,双方都有一定责任。然而女方未婚怀孕,男方不想负责任,女方能否到法院起诉男方,要求结婚,或者赔偿费用?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将为一一解答。
一、女方怀孕,男方不愿意结婚,女方能否起诉男方?
网友咨询:我满18周岁,男方还差几个月满18周岁了,我们恋爱一段长时间,不过在1个月前分手了。然而在一个星期前,我被检查出宫外孕,需要到医院做手术,切掉一颗输卵管。男方愿意照顾我,但是却不想娶我,我能否起诉他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6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能早于22周岁,女不能早于20周岁。而第5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者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因此,像网友满18周岁,男方不满18周岁,两人都没有达到结婚年龄,暂时不允许办理结婚登记。同时婚姻法规定婚姻自由,男方不愿意结婚,女方不能够强迫男方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所以女方到法院起诉结婚的事由,法院是不受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