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厂做了四年.现在急辞工不批怎么办

2024-12-15 07:00:56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分三种情况:一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个人原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如果在试用期之内应该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如果一时找不到新的工作 领不到失业金。二是,依据第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不合法,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情形,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不辞而别),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单位可以用扣工资的方法作为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回答2:

一:非因用人单位原因劳动者提出辞职的,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到期后可自主离开,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
二:劳动者因个人原因急需离开的,可以请假。或者自行离职,承担违约责任,任凭用人单位处理。
三: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没有违法情形可不事先通知的,自己决定离职的,应履行通知义务。不履行通知义务,又想合法辞职避免单位追究责任,单位又不批,不太可能!

回答3:

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