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准和检定的主要区别 目的: 校准——自行确定监视及测量装置量值是否准确。属自下而上的量值溯源,评定示值误差。 检定——对计量特性进行强制性的全面评定。属量值统一,检定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属自上而下的量值传递。 对象: 校准——除强制检定之外的计量器具和测量装置。 检定——国家强制检定:计量基准器;计量标准器;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工作计量七类共59种。 依据: 校准——校准规范或校准方法,可采用国家统一规定,也可由组织自己制定。 检定——由国家授权的计量部门统一制定的检定规程。 性质: 校准——不具有强制性,属组织自愿的溯源行为。 检定——具有强制性,属法制计量管理范畴的执法行为。 周期: 校准——由组织根据使用需要,自行确定,可以定期、不定期或使用前进行。 检定——按我国法律规定的强制检定周期实施。 方式: 校准——可以自校、外校或自校与外校结合。 检定——只能在规定的检定部门或经法定授权具备资格的组织进行。 内容: 校准——评定示值误差。 检定——对计量特性进行全面评定,包括评定量值误差。 结论: 校准——不判定是否合格,只评定示值误差.发出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 检定——依据检定规程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给出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发给检定合格证书。 法律效力: 校准——校准结论属没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 检定——检定结论属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作为计量器具或测量装置检定的法律依据。
计量器具是指用来统一被测量对象的量值的装置、仪器、量具和标准物质,可以直接或间接测量。仪器校准广泛应用于生产、科研和人民生活中,在整个计量立法中占有重要地位。由于国家量值的统一性,首先体现在计量器具的准确性和一致性上,计量器具既是监督管理的主要对象,又是计量部门提供计量保证的技术依据。
仪器校准是为社会服务的法律性、技术性、仪器性的测量工具。计量器具的制造和维修过程中,需要进行“检定、校准、校验或标定”的运行管理。
1. 检定、校准、校验和标定的适用原则
(1)校验
无需JJG或JJF相关文件的要求,企业可以自行校验计量器具。
(2)标定
标定是使用标准计量器具,对所使用的计量器具的准确度是否符合标准进行检验。
(3)检定
属于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的计量器具,应当送检检定。一般确定计量器具是否应检定,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一)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的仪器、设备;
(二)测量仪器的使用领域是:贸易计算、安全保护、医疗保健和环境监测。
(4)校准
国家强制检定目录以外的工作计量器具,但符合JJG或JJF要求的,需要送检校准。有计量标准器具和仪器校准方法的企业,可以进行自校准。
2. 检定、校准、校验和标定的基本含义
(1)校验
校验,是在没有检定或校准程序的情况下,由企业自行编制自校准程序或说明书,对被测设备进行检测和校准。
校验主要用于专用计量器具,或精度相对较低的计量器具,以及测试硬件或软件。
(2)标定
标定是使用标准计量器具,检验所用器具的准确度是否符合标准。
(3)检定
检定是法定计量部门或法定授权的组织,根据检定规程的规定,通过实验和提供证明,确定计量器具的示值误差符合规定要求的活动。超出《检定规程》规定值的误差范围为不合格,在规定值的误差范围内为合格。
(4)校准
仪器校准是指在规定的条件下,确定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的指示值,或物理量具、参考物质所表示的指示值,分别用精度较高的标准设备和被测量设备,对同一被测量对象进行检验。以获得被测设备相对于标准设备的误差,从而获得被测设备的指示数据的校正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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