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古代战争中的女“俘虏”不会很多,大多数情况是军队掠夺女“平民”或是“家眷”。2、战争中被掠夺的女性通常有如下处理方法:(1)送入禁中、王公大臣家中为宫女、奴婢。(2)没入教坊充作官妓(注意是官妓,不是娼)。(3)被皇帝或王公大臣当做侍妾(通常限于地位较高或者姿色极好者)。(4)赏赐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