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朋友:
由于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原因,所以处分农村土地权利都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代表(村干部)或全体村民小组。按理说,你们的户口已经从甲村迁出,你们与甲村确实没有了关系,甲村是可以不管你们了。由于你们的户口是迁入了乙村,你们属于是乙村的村民了,按理说乙村是不可以不理你们。但是前面说过的正是由于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原因,决定你们是否可以在乙村分到田和房屋宅基地,要看乙村的村干部或全体村民小组是否同意,其它任何政府部门都是爱莫能助。由于你们的户口毕竟还是在一个镇的二个村之间。
所以建议:你们可以找找该镇政府领导,讲清情况,要求他们帮助协调一下看。另外,自己一定要与该二个村的村干部们和村民们搞好关系,因为你现在处于被动状态之下,是要有求于他们。解决这个问题,对你们来讲利益关系很大,希望要主动,不能拖!
以上回复,仅供参考!
你这个问题确实不好办!,甲村注销你的户口,收回责任田,没错,而乙村既然让你们落户,这一切问题就要他们解决,但国家有政策,土地50年不变,就是他们想给,也没地,但每个村都有公用土地,你可以找村支部,从这个地方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