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提供的资料:
1、《武汉市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申报审核表》(两份);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二、办理流程:
男职工的配偶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的,享受10日的护理假津贴。待婴儿出生后三个月内,由方阵金保网的经办人携以上资料到所在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生育保险待遇窗口申报。
各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完成受理、审核,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业务帐表和申报资料提交至医保中心。市医保中心于15个工作日拨付到账。需拨付到参保单位账户的,自单位提交收款收据起5个工作日内拨付到账。单位可在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保保障服务网网上社保办理大厅查询生育津贴审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