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请看: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款: 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