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症(Obsessive compulsive disorder,OCD)即强迫性神经症是一种神经官能症,焦虑症的一种。患有此病的患者总是被一种强迫思维所困扰。患者在生活中反复出现强迫观念及强迫行为。患者自知力完好,知道这样是没有必要的,甚至很痛苦,却无法摆脱。
强迫症(Obsessive-compulsive disorder,缩写OCD)是以强迫观念和强迫动作为主要表现的一种神经症。以有意识的自我强迫与有意识的自我反强迫同时存在为特征,患者明知强迫症状的持续存在毫无意义且不合理,却不能克制的反复出现,愈是企图努力抵制,反愈感到紧张和痛苦。病程迁延者可以仪式性动作为主要表现,虽精神痛苦显著缓解,但其社会功能已严重受损。
国外报道一般人口中的患病率为0.05~1%,占精神科病人总数的0.1~2%。国内流行学调查的本症时点患病率为3‰。通常于青壮年期起病,性别分布上无显著性差别。
症状多种多样,既可为某一症状单独出现,也可为数种症状同时存在。在一段时间内症状内容可相对的固定,随着时间的推移,症状内容可不断改变。
一、强迫观念
即某种联想、观念、回忆或疑虑等顽固地反复出现,难以控制。
(一)强迫联想:反复回忆一系列不幸事件会发生,虽明知不可能,却不能克制,并激起情绪紧张和恐惧。
(二)强迫回忆:反复回忆曾经做过的无关紧要的事,虽明知无任何意义,却不能克制,非反复回忆不可。
(三)强迫疑虑:对自己的行动是否正确,产生不必要的疑虑,要反复核实。如出门后疑虑门窗是否确实关好,反复数次回去检查。不然则感焦虑不安。
(四)强迫性穷思竭虑:对自然现象或日常生活中的事件进行反复思考,明知毫无意义,却不能克制,如反复思考:“房子为什么朝南而不朝北。”
(五)强迫对立思维:两种对立的词句或概念反复在脑中相继出现,而感到苦恼和紧张,如想到“拥护”,立即出现“反对”;说到“好人”时即想到“坏蛋”等。
二、强迫动作
(一)强迫洗涤:反复多次洗手或洗物件,心中总摆脱不了“感到脏”,明知已洗干净,却不能自制而非洗不可。
(二)强迫检查:通常与强迫疑虑同时出现。患者对明知已做好的事情不放心,反复检查,如反复检查已锁好的门窗,反复核对已写好的账单,信件或文稿等。
(三)强迫计数:不可控制地数台阶、电线杆,做一定次数的某个动作,否则感到不安若漏掉了要重新数起。
(四)强迫仪式动作:在日常活动之前,先要做一套有一定程序的动作,如睡前要一定程序脱衣鞋并按固定的规律放置,否则感到不安,而重新穿好衣、鞋、再按程序脱。
三、强迫意向
在某种场合下,患者出现一种明知与当时情况相违背的念头,却不能控制这种意向的出现,十分苦恼。如母亲抱小孩走到河边时,突然产生将小孩扔到河里去的想法,虽未发生相应的行动,但患者却十分紧张、恐惧。
四、强迫情绪(obsessive emotion)
具体表现主要是强迫性恐惧。这种恐惧是对自己的情绪会失去控制的恐惧,如害怕自己会发疯,会做出违反法律或社会规范甚至伤天害理的事,而不是像恐怖症患者那样对特殊物体、处境等的恐惧。
当下列一条或一条以上的症状持续存在影响正常生活时,就应该考虑找心理医生进行咨询和治疗了:
经常对病菌和各种疾病敏感,并毫无必要的担心;
经常反复洗手而且洗手的时间很长,超过正常所需要;
有时会毫无原因的重复相同的话语好几次;
觉得自己穿衣,清洗,吃饭,走路时要遵循特殊的顺序;
经常没有必要地反复做某些事情,例如检查门窗,开关,煤气,钱物,文件,表格,信件等;
对自己做的大多数事情都要产生怀疑;
经常不自觉地去想一些不愉快的回忆或想法,使人不能摆脱;
经常认为自己的细小的差错就会引起灾难性的后果;
时常无原因地担心自己患了某种疾病;
时常无原因地计数或多次吟唱某一段歌曲;
在某些场合,很害怕做出尴尬的事;
当看到刀,匕首和其他尖锐物品时会感到心烦意乱;
为要完全记住一些不重要的事情而困扰;
有时会毫无原因的破坏某些物品,或伤害他人;
在某些场合,即使当时生病了,也想暴食一顿;
当听到自杀,犯罪或生病这类事情时,会心烦意乱很长时间,很难不去想它。
有洁癖、幻想症、电邮综合症、自慰过度等表现。
当脑子里出现听到或看到某一观念或某一句话,便不由自主地联想起另一个观念或词句。
肯定不是啊,谁喜欢的东西有损坏了,都会不开心的。只是程度不一样吧~嘿,没事嗒,别瞎想啦(*^_^*)
不是 净瞎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