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实际情况,在网上诽谤别人不一定会构成诽谤罪,按具体情况在网上诽谤他人的行为有可能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也有可能涉嫌诽谤刑事犯罪行为。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问题在于你在把她的电话号码公布在什么内容里面。重要的是你写的内容是否侮辱她了,如果只是公布对方的电话不够成诽谤。
诽谤罪是刑法里面的罪名,构成此罪要求情节严重,产生恶劣影响,你可以查询刑法分则的规定,自己看看。
我认为如果你的行为没有捏造关于她的什么事实,没造成恶劣影响,是不构成刑法上的诽谤罪的。
但是,构成民事侵权还是很有可能的。
《侵权责任法》里面有规定:“第三十六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个人认为,2W绝对是多了,她讹人,你可以要求去派出所解决问题,顶多赔礼道歉,稍微赔点钱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