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案件的办理程序

2024-11-27 18: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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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治安案件没有所谓的“立案登记表” 公安机关受理治安案件 经过审查确属本机关管辖的 应填写《受案登记表》 并报本部门负责人审批 负责人审批“同意受理” 至此治安案件受理完毕 也就是通常理解的立案 然后填写受理案件回执交给报警人

立案实际上是刑事案件的办理程序之一 治安案件没有立案这一说 受理既是立案

不知道这样说你能不能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