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交警队的事故认定是可以赔偿的,只要是责任比较清晰,由双方协商完成后可以进行快速处理程序办理理赔的,如果己方有车损险,则己方保险公司应根据定损来赔偿己方车辆损失。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第三条 适用本实施细则互碰交通事故的赔偿处理原则是:
(一)甲、乙方保险公司不得拒绝为对方事故车辆进行查勘定损。
(二)甲、乙方保险公司应认真做好双方事故车辆的查勘、定损工作,并确保向对方保险公司提供的定损单、定损照片以及其他理赔所需的材料内容完整、准确、真实。
(三)针对可单独由甲(或乙)方保险公司办理查勘定损的互碰交通事故,甲、乙方保险公司应相互认可查勘定损结果,并依照负责查勘定损的保险公司出具的理赔材料及时进行赔付。
(四)针对需要甲、乙方保险公司共同查勘定损的互碰交通事故,甲、乙方保险公司应本着最大限度方便被保险人的原则,及时做好各项理赔工作,防止互相推诿行为发生。
第四条机动车互碰事故发生后,甲乙双方应及时报案。保险公司在接到报案后,应立即进行接报案处理,详细询问记录交强险保单信息和事故经过,向客户反馈交强险报案号,并指导客户正确填写《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
扩展资料: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
没有交警队的事故认定交强险应该理赔。
《机动车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
第四条 在道路上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基本事实清楚,责任没有争议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可以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快速处理程序办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不适用本办法规定的快速处理程序:
(一)机动车无有效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二)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三)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四)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五)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六)当事人对事实和成因有争议的;
(七)在夜间19时至次日凌晨6时发生的事故;
(八)未在本省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的事故。
车险理赔流程:
不同保险公司在理赔程序上会有所不同,但理赔的基本步骤大部分还是相同的,基本流程包括有:报案、查勘定损、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审批、赔付结案等步骤。
迅速报案:
车险条款通常规定在出险后48小时内报保险公司,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如果委托他人代为报案,报案人还应携带身份证及被保险人出具的代为报案委托书。
定损修理:
因保险事故导致的车辆所有损失在修复之前,必须经保险公司定损(定损可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或4S店,也可到具有定损资格的厂店进行,但必须保证三方人员全部在场),以核定损失项目及金额;
定损完毕后才可修理受损车辆;
给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害所支付的赔偿金,理赔前也要经保险公司核定赔偿项目和相关证据、数额;
当车辆被盗或被抢时,应该先向公安机关报案,应在24小时内通知出险地的派出所或刑警队;
然后向保险公司报案,车辆被盗或者被抢48小时内携带个人资料到保险公司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通知单》,办好登记手续。
根据新的交通事故处规范,双方车损在2000元以下事故责任清楚的事故,可以自行到保险公司理赔。按照虐你所说的,你的保险公司赔付对方的车损,对方的保险公司赔付你的车损,如果车损在2000以上你就要报警,凭事故认定书交强险以内的双方保险公司互相赔偿,超过部分按照责任大小进行赔偿。
1、追尾一般都是后车全责的,不会主责的,如果让交警来认定
2、没有交警认定,也许只能当你自己的车因不明原因致损,按70%赔偿你自己的损失,对方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认的
3、没有交警证明,就没有能证明你和对方发生碰撞这件事,你怎么能证明不是你和对方伪造的呢,所以一定要交警事故认定
4、除非你们那里有简易处理程序
随车吊在卸载货物时碰到别的东西伤到他人交强险是否拒陪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