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所在地的派出所开证明,再到户籍所在地去盖章。
办理户口迁移都是先到户口辖区派出所提出申请,填写一张《户口迁移申请表》,如果迁移的理由充分,符合有关户口迁移的规定,派出所长会在《户口迁移申请表》是签注同意受理的意见。
再由派出所上呈上级公安局或公安分局治安科或户政科审核、审批,最后转回辖区派出所通知你去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需要准备的材料:
1、身份证(二代证,如果没有办理就须同时在户籍办理)。
2、二代证身份证相片2张。
3、如果是集体户口要提供单位同意迁出的证明。
4、房产证或者(按揭合同和首期供房银行划帐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5、原来的户口本。
以上是集体户口迁骏景户口(如果要迁到别人户上还要业主同意证明,而且必须是业主的直系亲属,如父母、子女才可以)。
迁移手续:
一、市区居民办理市内户口迁移
1、所内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2、所间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二、跨区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
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有合法固定住所类居民
迁移申报材料: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房产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此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自建房:土地使用证;土地、规划部门批准建房的有关材料。
购买成套商品住宅:商品房购销上税发票原件(留存复印件)。
单位租赁给本单位职工使用的公有住房:单位证明;收取房屋租金发票或有关凭证。
办理户口迁移一般都是先到户口辖区派出所提出申请,填写一张《户口迁移申请表》,如果迁移的理由充分,符合有关户口迁移的规定,派出所长会在《户口迁移申请表》是签注同意受理的意见,然后再由派出所上呈上级公安局或公安分局治安科(大队)或户政科审核、审批,最后转回辖区派出所通知你去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
迁移手续:
1)市区居民办理市内户口迁移
(一)所内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二)所间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三)跨区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三个部门可以办户口。一是公安机关。受理的是公民的因私事务。二是人事局。受理大中专学生毕业分配和人事调动。三是劳动局。受理中专学历劳务人员的分配和调动。你根据自己的事由找相应的部门就行了。第二和三种的情况下,他们会给你一张户籍迁移证,你到派出所注册一下即可。
需要准备的材料:
1、身份证(二代证,如果没有办理就须同时在户籍办理办理)
2、二代证身份证相片2张
3、如果是集体户口要提供单位同意迁出的证明。
4、房产证或者(按揭合同和首期供房银行划帐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5、原来的户口本
以上是集体户口迁骏景户口(如果你要迁到别人户上好象还要业主同意证明,而且必须是业主的直系亲属,如父母、子女才可以)。
相关内容如下:
居民办理一站式市区户口迁移须知
一、办理一站式市区户口迁移的条件
除集体户口工作人员、福利院收养的儿童、监外执行人员以及学生集体户口人员办理市内迁移仍需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外,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直接在户口迁入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一次性办理户口迁出、迁入手续:
(一)因结婚需将户口迁到配偶户口所在地的;
(二)因住房调整(包括合法购买、馈赠、自建房屋及单位分房的),需将户口迁入房屋所在地的;
(三)因投靠直系亲属(指父母、夫妻、子女)需将户口迁入亲属所在地的(包括农迁农);
(四)因离婚、本市房屋变卖、原房屋被屋主合法收回,需将户口迁入亲戚朋友家中的。
但户口登记主要项目有差错及公民身份号码重号的,必须先到原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核实更正后,方可到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一站式户口迁移手续。
二、办理一站式市区户口迁移所需证明材料
凡符合条件需办理一站式市区户口迁移的,除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投靠人户口簿外,还需根据下列不同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一)属婚迁的需提供《结婚证》;
(二)属住房调整的需提供房产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
(三)属投靠直系亲属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四)属离婚、房屋变卖或被屋主合法收回的,需分别提供离婚证,变卖房屋、被屋主收回的相关手续证明,以及户主同意迁入证明。
三、办理一站式市内户口迁移的具体手续
(一)凡符合办理一站式市区户口迁移条件的居民,只要证明材料齐全,可直接到迁入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一次性办理户口迁出、迁入手续。全户迁出的,必须将原户口簿交回迁入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
(二)户口簿上的户主迁出的,申请人应填写《变更户主情况登记表》,确定原户口簿新户主并注明新户主与户内其他人员的关系,迁入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将在原户口簿的户主或户主关系栏上作相应的变更。
(三)对属于本市区农业户口人员市内农迁农的,除按规定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迁入地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迁入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方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四)在办理市内户口迁移时,户主及其直系亲属迁出时,与户主非直系亲属的其他成员应同时迁出。